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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1高考改革制度-四川高考改革方案2017

tamoadmin 2024-08-29 人已围观

简介1.2017年高考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2.2017年高考改革的内容有哪些?3.高考政策4.2017年的高考改革文理不分,是说平时分了文理的2017年按不分文理考试,还是从2017年起,才不2017年高考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英语总分由150减为100,语文由150提高到180,数学170,高三时高考分成六次考试,以总分成绩最高的一次作为最终成绩,不分文理科,考试科目改成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

1.2017年高考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2017年高考改革的内容有哪些?

3.高考政策

4.2017年的高考改革文理不分,是说平时分了文理的2017年按不分文理考试,还是从2017年起,才不

2017年高考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四川2021高考改革制度-四川高考改革方案2017

英语总分由150减为100,语文由150提高到180,数学170,高三时高考分成六次考试,以总分成绩最高的一次作为最终成绩,不分文理科,考试科目改成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物理,生物,化学九科

2017年高考改革的内容有哪些?

距离高考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今年的高考政策到底有哪些新变化?今年,关于高考国家出台了不少改革措施,这些措施都有哪些?看下文,告诉你今年的高考改革。

加分政策有这些调整

加分不得超过5分: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

(1)省级优秀学生;

(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6)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降分录取不得超过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同时以上有关情形的考生,省级招办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

根据各地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超出规定范围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这些考生可以被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下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3)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4)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5)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6)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地还有这些新政

多地:合并“一本”“二本”,取消“三本”

2017年起,山东省夏季高考将原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合并后,该省高考录取减少至5个批次。海南省也对原本科一批、二批进行了合并,合并后各批次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此外,北京、天津、江苏、安徽、河南、云南、新疆等7个省份也相继取消了本科三批。

录取批次调整后,志愿设置也会相应有所变化。以北京为例,以往本科二、三批均可填报6所院校志愿,取消本科三批后,本科二批可填报10所平行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及是否服从院校专业调剂。

再如新疆,以往本科二批、三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组,下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取消“三本”后,本科二批设1个院校志愿组,下设18个平行院校志愿。

上海:2017高考有三大变化

1、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基本单位。每位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最多可选择24个“院校专业组”。

2、本科志愿均在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

3、本科普通批次设2次征求志愿。

浙江:考生可填报80个志愿

浙江省高校招生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则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

1、平行录取将按实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分段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根据高考总分,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累计)、90%(累计)分三段。第一段考生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投档录取,依次类推。

2、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报志愿不超过80个。

天津:英语听力笔试一年两考

2017年高考开始,在现有英语听力两次考试的基础上,实行高考英语笔试两次考试,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湖北:农村独生女不加分

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是湖北省自2009年实施的一项地方性生育奖励政策。今年高考,湖北直接取消了这一政策。

河南: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模式

1、把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去年的9类调整为7类,原服装类、空乘类和表演类统一合并为表演类。

2、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下放到各市(直管县)进行。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用网上预约考试的办法,通过网上约考服务“艺术家”平台,由考生网上预约考试具体时间。

甘肃:同一批次志愿体育艺术类与文理类不能交叉混报

1、今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

2、体育(文/理)类和艺术(文/理)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类文理院校及专业。

3、同一批次内只能选定一类,体育、艺术类志愿不能与普通文理类志愿交叉混报。

2017报考军校政策

军队没有针对高考考生出台专门的加分政策。高中毕业生报考军校加分,执行教育部发布的面向全国所有高考考生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各省市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相应的加分政策,请考生注意查看。

高考政策

2021年新高考政策解读

“3+3”模式

在高考新方案中,文理不分科已成各地高考改革趋势,高考科目“3+3”也成众多省份未来高考的新模式。

“3+3”模式是指,报考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学生不再分文理科,可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就3门选考科目而言,各地多用“6选3”模式,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取的是“7选3”模式,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还多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这项科目。

在分值设置上,绝大多数省份明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学生自选3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总分合计750分。不过,上海、西藏有所不同,明确3门选考科目每门70分,高考成绩总分满分660分,此外,江苏高考科目分值尚未最终确定,但明确比现行的480分要高。海南要求以每个科目原始分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这是目前仅有用标准分这一计分方法的省份。

与高考科目变化相对应的一项措施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少省份也公布了改革时间表。比如,北京将从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起,年级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力求破除“一考定终身”是新一轮高考改革的重点方向。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19省份中,绝大多数省份明确,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

深化外语考试改革上,上海明确要建设外语标准化考试题库和标准化考场,外语考试要为今后其他科目逐步推行标准化考试积累经验。

80%省市改革2020年、2021年执行

北京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0年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成绩由3门统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英语一年考两次。

天津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0年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成绩由3门统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英语一年两考,取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河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取消文理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山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外语听力“一年两考”,取较高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内蒙古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黑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吉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吉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不分文理。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辽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不分文理。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上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17年

2017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不分文理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满分660分。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可选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2016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仅报考专科高职志愿的学生,只计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专科高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山东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0年

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不分文理科;2020年开始,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外语考试分两次进行。高考总成绩由3门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总分为750分;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模式。2020年起,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总分750分,其中文化素质部分320,专业技能部分430。

江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自2021年起(2018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江苏省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保持不变;选考科目由现行的“6选2”调整为“6选3”,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安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21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不分文理科。改进初中学业水平测试的考试形式和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涵盖所有科目。综合素质评价成为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17年

考试科目为语数外+3门选考科目,不分文理;除语数,其他科目都有2次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高校提前两年公布选考科目范围,至多3门,考生1门符合就可报考;高考录取不分批次,“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等级赋分方案:考生各科成绩按等级赋分,以当次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高中学考不合格不赋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

江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到2021年高考时将按照“3+3”标准进行。

福建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21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自选3门科目成绩组成。

河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3个选考科目考试成绩组成。

湖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文理不分科;从2021年起,实行“3+3”模式。高考总成绩=“语数外”全国卷高考成绩+3门“学考”成绩;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

湖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文理不分科;从2021年起,实行“3+3”模式。高考总成绩=“语数外”全国卷高考成绩+3门“学考”成绩;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高考新政落地后,走班将成为常态。

广东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21年起(2018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高考开始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高考科目为“3+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式。

广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2019年秋季入学新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从2022年起,实行“3+3”模式。高考总成绩=“语数外”全国卷高考成绩+3门“学考”成绩;外语科目(含听力)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

海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0年

从2020年起(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高考录取总成绩=“语数外”全国卷高考成绩+3门“学考”成绩;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即原来的一、二、三本将被合并为本科批。本科批次初步拟定考生可以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高考时间调整为4天,统考科目(语、数、外)6月7-8日举行;选考科目6月9-10日进行

陕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2022年起(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高考成绩由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学生自选的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

宁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选考科目调整为“6选3”。

甘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青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科目“6选3”;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考招生录取基于“两依据、一参考”;2018年在各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并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新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暂无。

重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考试不分文理科;2021年开始,高考总成绩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总和;

四川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从2021年开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季;取消体育特长生等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

贵州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不再分文理科;2021年开始高考成绩由“3+3”构成;录取机制为“两依据一参考”。

云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统一高考改革。2022年云南高考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试科目由现行的3+文综、理综,改为“3+3”。

西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21年起,调整统一高考科目,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

2017年的高考改革文理不分,是说平时分了文理的2017年按不分文理考试,还是从2017年起,才不

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4年09月04日 来源:中国网

国发〔2014〕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今年《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强国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

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分配方式。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2014年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2014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各省(区、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学校组织实施。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4.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录取方式。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15年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3.开展改革试点。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时调整充实、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切实通过综合改革,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试点要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有序推进实施。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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