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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被叫停-新高考改革暂停

tamoadmin 2024-08-06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英语改革的利弊?2.北京春季高考是否已取消3.四川高考新政策高考英语改革的利弊?高考一直是所有人关注的焦点,近年来,高考英语改革的消息也成为了关注的焦点。那么,高考英语改革的有哪些利与弊呢?下面和我一起来看看吧!高考英语改革的利处1、高考英语改革的好处之一,就是打破了传统的教育模式,在应试教育中,英语的主要作用就是作为升学的敲门砖。这违背了学习英语的初衷。所以,如果英语改革后,不纳入高考总

1.高考英语改革的利弊?

2.北京春季高考是否已取消

3.四川高考新政策

高考英语改革的利弊?

高考改革被叫停-新高考改革暂停

高考一直是所有人关注的焦点,近年来,高考英语改革的消息也成为了关注的焦点。那么,高考英语改革的有哪些利与弊呢?下面和我一起来看看吧!

高考英语改革的利处

1、高考英语改革的好处之一,就是打破了传统的教育模式,在应试教育中,英语的主要作用就是作为升学的敲门砖。这违背了学习英语的初衷。所以,如果英语改革后,不纳入高考总分,更有利于走出学习英语的死胡同。

2、高考英语改革后,变成一年多考,这一点从很大的程度上来讲绝对是减轻了考生的考试压力。对于,英语成绩不好的学生来说,也能减轻他们的压力和负担,毕竟第一次成绩考的不理想,还有第二次机会。

高考英语改革的弊端

1、高考英语改革后,英语变成一年多考,但是有一个弊端就是,如果,考生在高一的时候就通过了优秀的等级,那么在高二、高三就会暂停对英语的学习。那么,两年不学习英语,可能会导致考生的英语水平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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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考英语改革一年多考,可能会导致学生出现懈怠心理,把希望寄托在第二次考试上,这样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另外,对于一些想要出国留学的学生来说,学习英语是很重要的,但是英语改革则会让学生产生惰性,如果学生的自制力不强的话,就会降低学习英语的效率。

北京春季高考是否已取消

1、北京从2006年就暂停了春季高考,目前只有普通的夏季高考。

2、北京市从2000年开始进行春季高考招生的试点工作,这是北京探索高考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全国产生了比较好的影响。在六年的试点工作中,春季招生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益。由于普通高校扩招,近几年北京市高考录取率稳步提高,已连续五年超过70%,夏季招生已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上学需求;随着北京各类高等教育的发展,学生接受高等教育途径更加多元化,如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教育、高教自考等高等教育形式;伴随扩招,高校办学条件也日趋紧张。因此,北京市从2006年起不再进行春季招生试点工作。

四川高考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2021年四川新高考改革要点

启动时间:2018年

执行时间:2021年

改革要点:1、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

2、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3、从2021年开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季;

4、取消体育特长生等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

四川高考改革实施步骤

第一步(2016年至2017年):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逐步扩大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2016年起,普通高考开始分步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2017年起,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逐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第二步(2018 年至2021年):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初步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2021年起,高职院校入学考试调整至每年春季进行,并全面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打破唯分数论,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适时制定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改革高校招生考试科目设置。

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满分仍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成绩按等级赋分,其分值和等级划分、计分办法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作出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十三、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一)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省招考委组织的省级统一考试和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二)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教育考试院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四、本规定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抄送:教育部学生司、考试中心,省委、省人大、省、省政协办公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协教育委员会,省军区,省招考委各委员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4月28日印发

文章标签: # 高考 # 考试 #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