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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三段填报时间表,浙江高考三段填报时间
tamoadmin 2024-07-22 人已围观
简介1.浙江高考什么时候填志愿2.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3.2023浙江高考分数公布时间4.2023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5.2021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是什么时候?6.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和截止时间7.浙江高考志愿什么时候开始填报,总共可以填多少学校2023年6月29日至6月30日。截止到2023年7月6日,根据查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显示,浙江高考志愿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
1.浙江高考什么时候填志愿
2.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3.2023浙江高考分数公布时间
4.2023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5.2021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6.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和截止时间
7.浙江高考志愿什么时候开始填报,总共可以填多少学校
2023年6月29日至6月30日。截止到2023年7月6日,根据查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显示,浙江高考志愿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2023年浙江高考志愿实行网上填报。
浙江高考什么时候填志愿
2023高考志愿填报时间表如下:
1、山东:预计6月26日前公布成绩,6月13日至16日还有志愿模拟填报演练。
2、江苏:成绩通知单将于6月25日后可网上打印,6月28日至7月2日进行本科院校志愿填报,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
3、广东:预计6月25日前公布成绩,6月下旬至7月上旬进行普通高考志愿填报。
4、河南:2023年高考将转为网上评卷,具体实施细节待公布。
5、北京:评卷工作:6月8日至24日。成绩公布:6月25日。本科志愿填报:6月27日至7月1日。本科批次录取:7月6日至7月21日。
6、河北:成绩查询:预计6月下旬。
7、湖南:成绩公布:预计6月25日。
8、四川:评卷工作:6月9日起。成绩公布:预计6月23日。招生录取:7月初至8月中旬。
9、安徽:成绩公布:预计6月24日录取控制分数线:6月24日公布。高招:6月10日起开通10路。
10、湖北:成绩公布:6月25日。
11、湖南:6月25日如期公布高考成绩,请考生做好准备。
12、四川:6月23日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录取工作将在7月初至8月中旬展开。
13、安徽:6月24日同步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10路高招将于6月10日起开通,考生可以电话咨询。
14、湖北:6月25日考生收到高考成绩。
15、江西:6月23日考生可查询成绩并申请复核。
16、陕西:预计6月24日12:00公布成绩,填报志愿分3个阶段进行,请考生做好准备。
17、山西:6月24日公布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可以准备志愿填报。
18、重庆:6月25日发布成绩,6月27日-6月30日填报志愿。
19、吉林:6月下旬公布成绩和分数线。
20、内蒙古:6月23日公布。
21、甘肃:6月25日公布成绩,7月5日开始招生录取,8月20日结束。
22、云南:预计6月23日拟定2023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3、广西:6月24日上午公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开放成绩查询。
24、海南:高考成绩将在6月25日公布,录取工作从7月10日开始,到8月15日左右结束。
25、青海:预计6月25日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对考生开放高考成绩查询通道。
26、西藏:6月10日将开展2023年普通高考网上评卷工作,预计6月26日公布考生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6月下旬开展线上志愿填报指导工作。
27、上海:考试成绩将于6月23日开通查询。
28、浙江:预计成绩发布时间为6月25日。
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6月29日至6月30日,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
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至6月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9日至6月30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高校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2023浙江高考分数公布时间
志愿填报时间:
6月25日8:30至26日11:30 填报文理科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艺术类第一批、艺术类第二批、艺术类专业校考高职、体育类第一批和单考单招高职院校志愿。
6月25日8:30至26日17:30 填报文理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志愿。
高考招生志愿填报前,考生需做以下准备:
1、仔细查阅我院公布的2022年高校招生。
2、认真研读报考院校当年招生章程,其别是各专业对考生的要求,如体检、外语语种、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了解我省高考招生录取的相关办法和规定,知晓自己所在类别的志愿设置和相应投档录取规则。收集分析多种信息,结合自己的学习兴趣、专业性向和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慎重抉择。
2023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2023浙江高考分数公布时间为6月26日。
出分时间:
根据浙江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高考时间安排得知,预计考生可于6月26日左右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及相应位次号,同时也将公布公布分段线、成绩一分一段表。
查询方式:
1、网站查询:2023年浙江高考成绩查询入口网站为“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考生登录2023年浙江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查询浙江高考成绩。
2、微信:关注“教育之江”微信公众号,对话框输入“高考查分”。
3、浙里办:“浙里办”精心打造“高考服务专题”,为全省考生提供“高考成绩查询”“高考录取查询”等一站式的服务。
以上数据出自掌上高考网。
2023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1、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
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填报;普通类第一段平行志愿填报;艺术类第一批及艺术类三位一体志愿填报;艺术类第二批第一段平行志愿填报;体育类第一段、特招生录取院校志愿填报;
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地方专项招生志愿填报;符合条件考生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志愿填报。
2、7月8日8:30-17:30
单独考试招生院校征求志愿填报。
3、7月22日上午
公布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剩余。
4、7月24日8:30-7月25日17:30
普通类第二段平行志愿填报;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平行志愿填报;体育类第二段平行志愿填报。
5、7月31日上午
公布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征求。
6、8月1日8:30-17:30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征求志愿填报。
2021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3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6月29日至6月30日。
考生志愿,指考生所选报的院校和专业,是考生的志向、愿望、爱好、个性和能力等因素的综合反映。合理填报志愿对于考生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在普通高校的招生过程中,考生填报志愿不仅关系着能否被高校录取。
重要的是:填志愿时选择专业、学校内在地规定了学生未来的学业及职业发展路线及发展状态。通常所说的考生志愿,指考生所选报的院校和专业,是考生的志向、愿望、爱好、个性和能力等因素的综合反映。
填报志愿实际上也是考生与院校之间的一种“双向选择”:一方面考生通过填报志愿,表达自己的愿望即向往何种院校、喜欢什么专业等;另一方面,各普通高校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其录取的基本依据,从众多的报考者中择优选拔合格的新生。
基本依据,从众多的报考者中择优选拔合格的新生。合理填报志愿对于考生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在充分考虑国家需要及个人兴趣爱好的基础上,既提高录取的命中率,又为今后走向社会全面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考生、家长及学校应重视填报志愿这一环节。
“平行志愿”的核心原则是“分数优先”,是相对于过去传统的“志愿优先”录取原则而言的,在市高招办层面操作。在过去的传统录取方式中,高校居于录取的中心地位,将所有报考该院校的上线考生按批次及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是以考生为中心,按高考总分排名顺序,依次检索上线考生填报的各个志愿,直至被对应高校录取后方转为检索录取下一名考生,所以平行志愿表面看是高校录取原则的改变,实际背后体现了对考生利益的尊重。
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和截止时间
6月29日8:30?30日17:30: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填报;普通类第一段平行志愿填报;艺术类第一批及艺术类三位一体志愿填报;艺术类第二批第一段平行志愿填报;体育类第一段、特招生录取院校志愿填报;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地方专项招生志愿填报;符合条件考生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志愿填报。
7月24日8:30?25日17:30:普通类第二段平行志愿填报;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平行志愿填报;体育类第二段平行志愿填报。
如何减少志愿填报的撞车现象:
①考生应量体裁衣,根据自己平时成绩、模拟成绩的位次,对照往年各学校专业录取分数情况、位次情况;
②注意填报时留有余地;注意体检结果,避开限报专业;
③特别注意有的学校招生?大小年?现象,详细分析近年录取资料;
④注意预报志愿后,考区、中学反馈的信息,如果出现扎堆现象,需要调整所报志愿。
浙江高考志愿什么时候开始填报,总共可以填多少学校
6月29日、6月30日。根据浙江省教育局的公告得知,该省中的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浙江省,简称“浙”,省会杭州。浙江省境内最大的河流钱塘江,因江流曲折,称之江,又称浙江,省以江名。
一、浙江志愿填报时间
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至6月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高校专项、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9日至6月30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二、 志愿填报的技巧
考后平行志愿专业填报应对策略。目前学校在专业录取上有“分数优先、专业优先、专业分数级差”三种专业录取规则,其中专业分数级差是最为常见的一种。
学校会先在第一专业内按照考生分数的排序依次录取,录满就截止。没有被录取的考生,需要扣减“分数级差”(如有的学校在高考总分上减3分),再到第二专业内排队。第二专业仍未被录取,就再减掉一定分数,进入第三专业检索。
因此,若没有绝对把握,专业填报的时候不可不服从调剂。因为虽然后面有诸多平行学校,被退档后就没有再被这些学校录取的可能了。而只要服从调剂,就必须把所有专业全部填满。 ://.CreDitSaiLing.Com
除此以外,分数优先、专业优先也是高校常用的录取方式,考生及家长需要精读高校《招生章程》了解相应规定,来最终决定自己的专业填报策略。
三、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录取
24.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25.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进行。
26.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27.普通类考生分段办法。根据《浙江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从2021年起招生录取分段由3段改为2段。新一段线按实考人数的60%划定,新二段线按实考人数的90%划定。另按实考人数的20%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用于强基、军校等提前录取或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录取。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划定并公布分段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扩大比例征求志愿分数线择时公布。
28.普通类考生位次确定办法。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29.普通类提前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2)录取。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二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30.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第二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3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相关规定执行。艺术第一批文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划定,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分段录取时,如第一段投档录取后已完成全部,则第二段志愿填报工作不再进行。
32.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zjzs.net。网上填报志愿后不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
(2)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本人填报符合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
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当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3)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至6月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高校专项、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9日至6月30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
(4)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外泄以及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工作。
志愿填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33.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高校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34.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浙江省规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投档办法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的行为。高校应当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录取。
35.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1轮投档。考生每次填报的志愿均只有1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1个志愿,其余志愿即失效。若投档后被退档,其他志愿也不能再投档。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退档考生和档案未投出的考生可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36.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等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相应录取标准,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其最低文化成绩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普通类第一段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之前进行,文化成绩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65%。
37.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完成调档、阅档、审核、录取、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高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代为录取,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38.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39.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残疾考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执行。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对身体状况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40.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42.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并及时按要求提供有关加分项目所需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45.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侨务、台务管理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经县(市、区)、市和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集中公示。高中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具体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审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32号)规定执行。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值加入考生总分或在相关院校录取时加入总分。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等的加分资格审核工作通过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进行,审核合格考生的《政策加分登记表》由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自动生成,并由高考报名点打印存入考生档案。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的招生项目。
46.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民族班生源不足时,经学校申请,最低可降至普通类第二段线,专科预科班可在第二段线下降不超过60分,专科民族班可在第二段线下降不超过40分。
47.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招生等)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并增补或调整相应。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在每段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48.高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高校公章后,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的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49.单独招生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前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50.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高校强基根据教育部规定在7月5日前完成录取,考生强基志愿以在各试点高校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 复旦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5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兼报多所学校的考生还须确定各校的优先录取顺序。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录取工作在强基录取之后、7月7日前完成,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按5月27日考生自主填报的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院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的招生工作,须在7月7日前完成。凡被录取的考生后续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51.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zjzs.net)查询录取信息。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当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当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在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52.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进行相关信息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3.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负责组建。考生档案一式2份,一份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留存,一份按规定交由考生自行带至高校。考生须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中学(单位)提取本人档案,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54.除按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55.录取工作具体事宜按《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