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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第一批录取结果_高考第一批录取结果显示暂无录取信息是什么意思

tamoadmin 2024-06-06 人已围观

简介1.2022江西高考录取结果2.江苏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登录网址入口3.甘肃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登录网址入口4.高考一批志愿查询,查询结果为空,表示尚未被录取,什么意思?查高考一分一段表的方法如下:1、首先需要访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官网,进入“高考成绩查询”页面。2、在该页面中选择“一分一段查询”,输入所在省份和考试年份,点击“查询”按钮。3、在查询结果页面中,可以看到该省份所有学校的一分一段表,可以根据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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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高考一分一段表的方法如下:

1、首先需要访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官网,进入“高考成绩查询”页面。

2、在该页面中选择“一分一段查询”,输入所在省份和考试年份,点击“查询”按钮。

3、在查询结果页面中,可以看到该省份所有学校的一分一段表,可以根据学校名称进行筛选和查找。

4、如果无法在该页面中找到所需学校的一分一段表,可以尝试在该省份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官网或学校官网中查找相关信息。

5、另外,也可以咨询当地的教育部门或招生办公室,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帮助。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看高考往年录取院校的信息:

1、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在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官网或招生考试管理信息中心网站上,通常都会有各种招生考试资讯,包括高考往年录取院校和分数线的历史记录,可以查询以及下载查看。

2、高校官网:大多数高校官网上都会公布高考往年的录取情况,一般提供历年分数线和录取情况的查询条件,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逐项查询,多数访问时需要输入成绩和志愿等信息进行查询。

3、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服务平台: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服务平台是一个集信息查询、数据公示、科技评估、学科建设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提供各省市高考录取数据和院校详情查看,可依据要求进行精准查询。

4、第三方网站:一些第三方教育类网站也会提供高考往年录取院校的相关信息查询服务,例如中国大学生在线、志愿填报网等。

在查看高考往年录取院校时的注意事项

1、数据来源:确保所查看的数据来源可靠,最好选择权威的招生考试机构官网、高校官网、教育部等官方网站所提供的数据。

2、查询方式:查询信息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最好选择正规的渠道,以免因不正规或难以验证的查询方式而导致数据失真。

3、录取情况变化:高考录取情况会因地区、年份等因素发生变化,往年录取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年录取数据为准。

4、密切关注官方公告:每年高考录取的政策和规定都会有所变化,需要密切关注官方公告和通知,以便及时调整志愿填报和录取预期。

2022江西高考录取结果

一、2020年宁夏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登录网址入口 录取结果网址入口:

二、宁夏高考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1.志愿根据录取批次进行设置,录取分六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艺术、体育、外语、航海、军事、公安、招飞、公费师范类本科专业,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 养项目专业,部分港澳地区髙校及其他须在提前批招生院校本科 专业;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髙水平艺术团、髙校自 主选拔录取);专项计划(含教育部直属髙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 取改革试点高校实施农村学生単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本科。

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A、B、C三段进行,A段包括独立 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 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B段包括区内 本科普通髙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 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髙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C段包括除A段 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2) 提前髙职专科一批(高职专科公安类专业)。

(3) 第一批本科(含 宁夏大学 、宁夏医科大学招收贫困地区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

(4) 第二批本科(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髙校本科)。

(5) 提前髙职专科二批(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专业)。

(6) 高职专科批次。

2.志愿设置

本科艺术类B段,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 划、地方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提前高职专科二批(仅体育)、高职专科批次和各批次的少数民 族预科班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志愿按照“平行志愿” 的要求进行设置;

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各批次中的少 数民族预科班设置A、B、C三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第一批本科 设置A、B、C、D四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第二批本科设置A、B、C、D、E、F、G、H八个并列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A、B、C、D四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 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 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6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 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设置“征 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同样釆用“平行志愿"模式。

提前批本科中除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其他本科专业釆用“顺序志愿” 模式。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院 校调剂志愿。提前高职专科(不含体育)釆用“顺序志愿"模式。 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院校调剂 志愿。

本科艺术类A段、本科艺术类C段和髙职专科艺术类均釆用 “顺序志愿”模式,本科艺术类A段和髙职专科艺术类设置1个 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本 科艺术类C段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 1个专业调剂志愿。

3.调剂志愿

专业服从志愿是指所填报的某院校专业未被录取时,愿否调 剂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

院校服从志愿是指某批次所填报院校未被录取时,愿否调剂 到同批次录取的其他院校。院校调剂志愿投档后,由院校安排专 业,考生所填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无效。

4.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和第二批本科、髙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平 行志愿"。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上的 未录取考生和第二批本科、髙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 未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录取批次的“征集志愿"。

符合《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普通高校 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宁招委(2016) 19号),简称(《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和报考资格规定,并达到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 生,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高 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符合有关高校相关录取 要求的考生,可填报髙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 格》中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达到地方专项 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不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规定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的考生, 填报的各类专项计划志愿无效。

加大对专项计划贫困家庭考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髙校投 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 生应积极填报民族院校志愿。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二 批本科为填报志愿资格线)下8。分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 填报相应录取批次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限总政审查备案的考生报考。达到 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二批本科为填报志愿资格线)下80 分以上,经中央有关部门审查备案的考生方可报考边防军人 子女预科班志愿。

取得宁夏2020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 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美 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志愿;参加宁夏2020 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髙校单独组织 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戏剧与影视学 类专业志愿。

5.志愿填报实行公布分数后,通过网上分时填报。

7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髙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髙校自主选拔、国家专项计划、髙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志 愿,提前高职专科一批志愿。

8月2日至3 H:填报提前录取高职专科二批志愿(含定向 培养士官、艺术、体育专业)。

9月1日至 4 H: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各批次中的“征集志愿"填很时间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另行向 社会公布。

6.考生填报志愿必须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 及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髙校《招生章程》,按照网上志愿填 报办法由考生本人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对自愿放弃志愿的考生,凡在年度集中填报志愿、征集志愿 结束后,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 为放弃本次集中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录取机会,即凡二批本科及 二批本科以上批次(含提前髙职专科一批次)申请自愿放弃志愿 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二批本科及以上批次所有志愿(包 含征集志愿)的录取,但允许其参加髙职专科批次(不含提前录 取专科直招士官类)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凡高职专科批次(含 提前批次)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志愿 (包含征集志愿)的录取。

填报公费师范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 协议书》。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与定向单位签订 《定向就业协议书》。填报国家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 目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后录取前与招生院校签订《订单 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填报高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 业招生计划的志愿时,除按要求填报外,还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由 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 笔签名),于7月30日前交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

7.填报军事院校(含定向培养士官)志愿的考生,只限于 普通髙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 过20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填报公安类非现役院校或 专业志愿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 填报公安类现役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应届、往届高中 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0年9月1日后出生)。

8.报考类别对填报志愿的限定:

(1)文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 文史类专业。

(2)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并填报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 生,不得填报提前批本科录取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3)体育术科测试合格并且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体育类本科 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的非体育类专业 志愿。

二、录取

9.髙校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 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10.高校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具有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综合素质评价、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 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院校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并 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由高校自行确 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 的处理。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 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11.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12.录取工作于8月上旬开始,按6个批次分阶段进行。即 提前批本科院校、提前髙职专科一批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第 二批本科院校、提前高职专科二批院校(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高职专科院校。

1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部属及其他地方所属在宁招生 院校,提前批、一批、二批本科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 1. 05的比例确定,高职专科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 1 的比例确定;区内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宁 夏教育考试院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可根据生源 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同一批次内所有高 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由宁夏教育考试 院实施投档。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

14.“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先对 考生进行排位,再依排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中 的院校顺序进行检索投档。

考生排位的办法为: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统考成绩 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考总分(统 考成绩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 成绩排序。单科顺序的排序原则: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 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15.“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

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仍按“平行志愿”投档录 取原则进行。

16.各个批次中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均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 后,下一批次投档前录取。高校录取本科预科的分数不低于该校 在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髙校录取民族班的分数 不低于该校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各个批次中的定向就业招生录取与非定向就业招生同时投 档录取。髙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 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 上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国家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专业投档录 取安排在提前录取一批本科进行,在该批次录取分数线上不能完 成的计划,可在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投档,高校根 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区内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 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投档录取安排在提前录取二批本科院校(或专 业)录取结束后,一批本科录取投档前进行;地方专项计划投档 录取安排在一批本科录取结束后,一批预科录取投档前进行。

各个批次中的髙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髙校专项计划、髙校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均在各个批次投档前录取。

17.提前批次的体育类院校或专业录取时,按略多于招生计 划数的原则,单独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平行志愿” 投档原则投档,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

18.定向培养士官、高职专科公安类专业安排在提前录取髙 职专科批次。

19.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本科艺术类A段: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 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 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 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 录取。

(2)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髙考总 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 考成绩合格,分专业大类,按综合分成绩排序,综合分成绩按全 国统一髙考总分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 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遵循考生志愿,分艺术文、艺术 理,按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个专业大类分别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 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髙考文化 课总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 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3)本科艺术类C段、高职专科院校艺术专业:按照考生填 报的院校志愿,将髙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同批次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 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 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4) 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 将高考总分达到我区此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 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 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 对院校《招生章程》中明确执行各省相关规定的区外院 校,在我区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为按照综合分成绩排序,择 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30%、艺术专业成绩(按总分 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

20.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 定执行。

21.录取新生名册必须经宁夏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加盖录取 专用章后生效。

髙校根据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 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 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本人。

三、录取照顾政策

22.执行《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 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宁招委(2015) 3号)、《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 调整和规范普通髙考录取政策的通知》(宁招委(2018) 11号) 的规定。

凡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必须公示,接受监督。

享受照顾政策(不含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政策)的考生,须 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县(市、区)教 育考试中心和考生所在学校向社会公示后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政策的考生,由县(市、区)教育 考试中心审核,并经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考生所在学校 向社会公示后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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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今年高招集中录取工作将于7月8日—8月10日在江西教育发展大厦进行。共分六个批次进行录取:

1.提前批本科(7月8—12日,艺术类16日结束)。

2.国家专项本科(7月13—15日)。

3.第一批本科(含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7月16—23日)。

4.第二批本科(含文理类、体育类、三校生文理类)(7月24日—8月1日);艺术类本科平行志愿(7月19日—23日)、艺术类本科单志愿、三校生艺术类本科(7月25日—30日)。

5.提前批高职(专科)(8月2—4日)。

6.高职(专科)(8月5—10日)。

相关内容:

高考投档到被录取一般没有固定的时间长度,具体时间与考生的成绩排名及所报考的院校有关。

1、录取进程较快的情况下,高考正式投档后3-5天就可以查询到录取结果了。

2、高考录取没有统一的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不同省份,不同批次录取时间都不一样。不同院校的录取进程也有快慢的问题,很难准确的说哪一天能够查询到录取结果。

3、高考考生请注意本省份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的录取进程,按照录取时间随时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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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苏高考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志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下同),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

在外省(市、区)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18、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成绩转换。转换后的成绩(含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

3.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下同)科目不得超过三门,如院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4.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报考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和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其选测科目等级按高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

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空军和海军飞行员以及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因有特殊要求或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成绩要求。

(二)录取批次

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和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本科院校)。

2.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3.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4.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5.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6.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三)志愿设置

1.文科类、理科类和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在各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其中,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等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I、J等10所院校。文科类、理科类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的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两大批次,其中,提前本科批次下设3小批。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高职(专科)院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艺术提前本科、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等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I、J等10所院校;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四)志愿填报

1.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逐分段信息、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专设网站(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7月28日至8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包括: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7月28日至30日。

第二阶段:8月27日至28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

(六)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报考科类和高校及专业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七)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八)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办、中学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本意见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

(九)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的院校志愿填报,按我省相关文件执行。

高考一批志愿查询,查询结果为空,表示尚未被录取,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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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甘肃高考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填报志愿

普通高校招生普通文理类在部分批次投档录取实施平行志愿。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填报志愿的办法、要求及操作流程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一)网上填报志愿

1.志愿设置

(1)普通文理类

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段、D段、E段、F段)、本科一批(I段)、本科二批(K段)和高职(专科)批(Q段、R段、S段)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段(A段、C段、G段、J段、L段、P段)均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下同),本科一批高校专项段(H段)除外。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填报安排

第一次填报:7月25日20:00至7月27日20:00。

填报批次为:本科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本科一批(H段、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职(专科)批(P段、Q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U段、V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民办院校及独立学院)。

第二次填报:9月4日20:00 至9月6日14:00。

填报批次为:高职(专科)批(R段、S段),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

3.填报要求

(1)考生要在网上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关闭后,考生所提交确认的志愿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予补报。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疏漏或失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

(3)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考试科目类别分为:理工类、文史类、体育(文/理)类、艺术(文/理)类、中职升学考试类等。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体育、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文理类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同时录取的段次只能选定一类,具体为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U、V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提前批(A、B、C、D、E、F、G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H、I、J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K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L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与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P段、Q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R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

(4)艺术类考生在填报使用统考成绩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志愿时,每个志愿同一院校只能在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10个专业方向中选择一个专业方向进行填报,选择二个(含二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的,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进行投档。

(5)体育类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只能选择自己所考的专项类别填报志愿(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 选择二个(含二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进行投档。

(6)中职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每个志愿同一院校只能选择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8个类别中的一个类别进行填报,选择二个(含二个)以上类别的,以第一专业所对应的类别为准进行投档。

(7)藏文民语类考生可根据“双记总分”办法产生的两种总分成绩,考生结合考试成绩、本人意愿自行决定填报普通类高校或民语类高校志愿。

(8)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校专项志愿填报在本科一批高校专项招生段(H段)。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其中的一类志愿。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不填报志愿,根据前期各学校的录取结果直接投档。

(9)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在本科提前批(A段)填报志愿,同A段其他类别计划一起投档。

(10)强基计划入围考生可填报各批次志愿,但被强基计划录取后所填报志愿全部作废,不得参加其他各批次和类型的投档及录取。

(11)填报高职(专科)层次的定向农村医疗专项、直招士官、公安武警类、少数民族紧缺人才专项及精准扶贫专项等志愿的考生,在本科二批(L段)后按院校专业按计划性质类别单独设置填报页面,填报时间为:7月25日20:00至7月27日20:00。

(12)凡填报定向招生专业的考生,须根据招生院校的要求与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二)征集志愿

1.征集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G段)、本科一批(H段)、高职(专科)批S段等三个批次中4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

2.征集次数及范围

本科提前批:

A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D段、E段、F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含2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

本科一批:

I段和J段同步征集1次,分段录取。I段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其中I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含40分,下同);J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本科二批:

K段和L段同步征集,征集2次,分段录取。K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职升学考试相同),省属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L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按规定按志愿降分投档。

高职(专科)批:

P、Q段面向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征集一次。

R段征集2次,普通文理类征集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职对口招生计划第一次征集后,如生源不足,可按相关规定在第二次征集时适当降分,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各段征集1次志愿,征集志愿的具体实施办法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征集志愿设置

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4.征集志愿时间

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5.征集志愿投档要求

实行平行征集志愿投档模式按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00%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第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四)填报地点及网址

1.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主页是网上填报志愿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按志愿填报系统要求和提示登录页面进行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网址与填报志愿的网址相同。

填报网址:。

2.网上填报志愿对上网地点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

二、录取

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一)录取时间

8月5日开始,9月18日结束。

(二)分数线公布

全省各批次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将一次确定,一次公布。

(三)投档原则

1.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解释。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2.高校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高校录取工作要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高校沟通和协调,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招生院校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加盖省招委会录取专用章而被录取的考生,均属国家录取体制外招生,其录取结果无效。

各种特殊招生,须经过教育部网上招生录取系统,保证考生正常电子注册。

3.高校根据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和高校协商意见执行调整,原则上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段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4.普通文理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全国性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体育、艺术类投档原则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文化综合素质测试语文。

(四)投档程序

1.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按照“段段清”原则顺序投档,先投A段,A段单独征集一次,再分别投B段、C段、D段、E段、F段,C段不征集,F段结束后,B、D、E、F段统一安排征集一次,最后投G段。

2.本科一批(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职(专科)批(R段、S段)投档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两类结束后同时征集,征集志愿仍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

3.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

4.体育、艺术类投档程序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在本科一批I段模拟投档之前先投放资格合格、一本线上并填报志愿考生档案。在I段模拟投档结束后,高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最终确定的模拟投档线进行录取,并在6小时工作时间内通过计划来源系统调入计划并完成录取。

6.本科提前批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院校(C段),如计划实施区域生源不足时,可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含40分,下同)以内投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7.本科提前批次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G段,如计划实施区域生源不足时,汉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5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藏区专项民语类本科计划在文理类民族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

(五)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九)藏文民语类考生录取

藏文民语类考生,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类段(J段)录取,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其他类段(L段)录取。本科一批文理类民族线上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本科二批第一、二志愿生源不足时文理类民族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

(十)民族院校、民族班录取

1.我省高校招生民族院校、民族班实行分列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投档。

2.省外民族院校、民族班按照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内民族院校、民族班招收聚居少数民族考生计划按照我省民族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内民族院校的不区分民族成份、散居少数民族和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计划,执行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3.院校招收民族班对投档线有要求的,可根据院校要求参照最终模拟投档线设定院校相应类别的投档线。

4.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数及散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和省内民族院校聚居少数、散居少数、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以及不区分民族等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十一)预科生的录取

1.预科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类段(J段)、本科二批其他类段(L段)和高职(专科)批其他类段(S段)进行。

2.预科生的投档线参照普通类计划招生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提档分数线高于批次控制分数线的院校,按院校提档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批次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征集志愿后,仍按批次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

3.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80分;高职(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60分。

(十二)定向生录取

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如招生院校在调档分数线(控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能完成任务时,可将定向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援藏定向按照教育部规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省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40分。

天津市援助甘南藏族自治州医学定向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录取。

(十三)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1.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4号)执行。中职升学考试与对应批次实行平行普通文理类考生同步投档录取,并参加相应批次征集志愿。

2.参加综合评价且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中职升学考试。

(十四)保送生录取

保送生的录取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执行。已被录取的保送生,其录取信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注册。此类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不得填报志愿。

(十五)单独特殊类招生

部分高校单独招收的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空军招飞、外国语言文学(非英语)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甘肃矿区核类普通本科对口支援、职教师资、残障生、华侨、港澳及台湾籍学生等单独招生按教育部、有关部委及我省的规定执行。

(十六)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录取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9〕149号)执行。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这类考生不得再填报普通高考志愿参加录取,如因考生填报志愿,造成重复录取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七)民语类及对等培养录取

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的“八协”对等培养计划列在院校相应批次的普通类及民族班段,计划单列,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执行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线。民语类及对民族成份和授课语言有要求的“八协”对等培养计划列在相应批次的其他类段,按“1+1”顺序志愿投档。

三、照顾政策

(一)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优先录取。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及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执行。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

1.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2016年1月1日(不含)之前出生的甘肃省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在录取时不累计,考生只能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一项进行申报。预科生、定向生、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均不能享受照顾加分。

该考生尚未被录取。

如果是在网上查询高考第一批录取结果时,看见“尚未录取”,可能有以下原因:

1、高考第一批录取尚未结束,还没有本人的录取信息,建议继续等待。

2、由于成绩没要达到所报学校,专业的要求而导致没有被录取,可以报考第二批次。

3、如果到了截止日期仍然显示“尚未录取”,那你很可能没有被这一批次录取,你只有选择补报或者等待下一批次。

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考生应仔细阅读《报考指导》(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等部分招生计划在省考试院网站发布)中相关内容以及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充分了解相关专业对身体条件、分数要求、语种要求、面试等各方面要求后再填报志愿。

2、部分专业对身高、视力、色觉均有要求,请考生参照自己省份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仔细阅读院校招生章程、《报考指导》等公布的专业招生要求或咨询招生院校后再行填报。

3、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须将院校志愿填在院校所在批次的A志愿位置,否则无法录取。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志愿填报

文章标签: # 志愿 # 录取 # 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