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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高考加分政策-2017年新疆高考政策
tamoadmin 2024-09-22 人已围观
简介1.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省份2.今年高考加分项目有何改变?3.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21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省份1、安徽省2020年9月11日,安徽省招考院公布了《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从2022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加分。2、山东省根据2015年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我省高考加分政策解读》,从2015年起,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
1.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省份
2.今年高考加分项目有何改变?
3.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21
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省份
1、安徽省
2020年9月11日,安徽省招考院公布了《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从2022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加分。
2、山东省
根据2015年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我省高考加分政策解读》,从2015年起,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仍有加分资格,但由10分调整到了5分,且仅限省属高校录取投档时使用。公告明确指出,此执行政策时间仅限2015年和2016年,2017年将全部取消。也就是说,山东省在2017年就已经取消了少数民族加分。
3、辽宁省
2020年1月20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了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调整方案。该通知明确指出,从2023年起,喀左、阜新、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将加4分进行投档,2026年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4、吉林省
2020年1月,吉林省教育厅公布了《吉林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办法》,规定2019年9月30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吉林省高中学籍的应届少数民族考生,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继续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并只面向吉林省所属高校投档使用。2023年全部取消该加分项目。
5、北京市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5年发布的规范高考加分政策相关通知,从2017年起,加分考生仅限“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今年高考加分项目有何改变?
北京:从今年高考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市属高校招生录取。据报道,往年高考加分考生中少数民族考生占比很高,今年政策调整后,今年此类加分考生数量可能会大幅减少。
湖北:今年高考招生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项目,它是该省目前唯一的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据了解,2016年湖北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分值就开始降低,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2017年则直接取消了这一项目。
新疆:自治区取消双语班考生普遍性照顾加分政策,双语班考生和汉语言、民语言、蒙语言等其他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报志愿、单独录取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在所有政策性高考加分项目中,除对少数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据了解,教育部发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新增一项规定,“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来源:央广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21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是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此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考有4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分别是是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高考有2个地方性加分项目,分别是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5分。
值得注意的是, 今后对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将有所收紧,从2017年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该部分群体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照顾类型由相关部门提供名单,不在高考报名时采集。
各省市今年对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调整,是对本地区招生改革方案的贯彻和落实,2014年9月,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4年12月,教育部,国家民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各地依据文件精神,先后出台本地区招考改革方案。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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