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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高考招生,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录取查询

tamoadmin 2024-08-01 人已围观

简介1.江苏211录取人数2.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录取分数线202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理工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京理工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

1.江苏211录取人数

2.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录取分数线2021

南京理工大学高考招生,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录取查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理工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京理工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国 军工科技学府---中国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经历了炮兵工程学院、华东工程学院、华东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为南京理工大学;2000年,获批成立研究生院;2017年,学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王泽山院士获得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2018年12月,学校成为工信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高校。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将坚持“以人为本,厚德博学”的办学理念,秉持“进德修业,志道鼎新”的校训,弘扬“团结、献身、求是、创新”的校风,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为党育英才、为国铸利器,围绕陆海空天信融合发展,向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办学地点:南京校区(江苏省南京市孝陵卫200号)、江阴校区(江苏省江阴市福星路8号)。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保送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第二学士学位等。

 第五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在制订招生、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委员会闭会期间由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八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四)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受权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招生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合理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结合学校实际,在保持各省(区、市)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

 第十条 为科学选拔有志投身国防事业的优秀学子,部分军工类专业在部分省(区、市)实施“军工专业专项”,招生批次及代码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我校年度招生及分省分专业招生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 我校将招生总数的1%作为预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投档时,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我校认可经各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第十五条 对于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六条 根据有关省份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制定相应录取方案。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在招生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七条 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区、市),考生所报考专业(类)必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

 第十九条 保送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第二学士学位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和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艺术类招生统一使用生源省(区、市)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予以录取。

 第二十条 南京校区除“军工专业专项”、保送生、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中外合作办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考生外,符合条件的大学一年级学生每年春季学期可以申请在南京校区专业范围内调整专业;江阴校区符合条件的大学一年级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每年春季学期可以申请在江阴校区专业范围内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 ://zsb.njust.edu.cn/ ,咨询电话:400-110-2882,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监督电话:025-84315226。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211录取人数

不可以。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第二学士学位,没有专升本招生。

扩展资料

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理科专业物理达到A,另一门达到B;文科专业选测科目达到AB。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招生、中外合作办学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等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江苏省对于选考物理的进档考生,专业之间用“等级级差法”计算排序成绩,选测科目物理为A+加级差分3分,其他选测科目为A+加级差分1分,若加分后分数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对于选考历史的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相同时,等级高者优先安排。

第十六条 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所报考专业(类)必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

第十八条 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第二学士学位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和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2019年招生章程

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录取分数线2021

江苏211录取人数如下。

1、南京大学招生3850人,省内867人,占比22.5%。

2、东南大学招生4157人,省内915人,占比22.1%。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4988人,省内880人,占比17.6%。

4、南京理工大学招生4686人,省内845人,占比18.0%。

5、河海大学招生5403人,省内1198人,占比22.2%。

6、中国药科大学招生2871人,省内568人,占比19.8%。

7、南京师范大学招生5001人,省内3063人,占比61.3%。

8、苏州大学招生6696人,省内3851人,占比57.5%。

9、江南大学招生4895人,省内1034人,占比21.1%。

1.历史类

2021年江苏高考

南京理工大学:最低分584,最低分位次: 4157;

2、物理类

2021年江苏高考

南京理工大学:最低分549,最低分位次: 38724。

考生家长在选择大学和专业时,应该对多所大学和多个专业进行深入了解、全面分析,从中选择理想的学校专业作为自己的志愿。

不要被大学的名字迷惑。在了解大学时,要了解大学的历史沿革,大学历史发展的情况。近些年大学改名的现象比较普遍,考生家长要了解大学的前身,都是有哪些院校合并而成,历史发展的情况。还要了解大学的重点学科情况,有没有国家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以及“双一流”学科?都有哪些?重点要了解大学录取规则是什么?调档比例是多少?大学退档的要求是什么?这些都可以从大学的《招生章程》中找到具体描述。

高考志愿不仅要选择学校,还要选择专业,这是高考志愿和中考志愿最大的不同。对于专业,要了解考生是否满足招生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是否满足专业提出的单科成绩、身体情况等一些特殊要求。

更重要的是,在了解大学时不要望文生义,一定要了解专业的内涵,不能只从字面去认识专业,这样考虑专业是片面的(可以深入到该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师资配备)。

以北京为例,今年在京招生的许多高校都是按大类招生。考生在填报大类招生志愿时要结合自身情况,以及大类招生对于考生的素质、能力的要求,综合考虑选择专业大类。

文章标签: # 招生 # 专业 # 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