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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考报名管理系统网_黑龙江省高考报名管理系统

tamoadmin 2024-06-15 人已围观

简介1.2023年黑龙江报考时间和截止时间2.黑龙江2023高考报名时间3.2023年黑龙江高考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有关事宜通知黑龙江省成人高考采取考生网上报名及缴纳报考费,各市(地)、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报名资格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各省(区)具体要求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要求为准。 成人高考报名条

1.2023年黑龙江报考时间和截止时间

2.黑龙江2023高考报名时间

3.2023年黑龙江高考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有关事宜通知

黑龙江省高考报名管理系统网_黑龙江省高考报名管理系统

黑龙江省成人高考采取考生网上报名及缴纳报考费,各市(地)、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报名资格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各省(区)具体要求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要求为准。

成人高考报名条件:

⑴ 报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⑵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成人高考招生专业

1、专升本

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矿物加工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工程管理、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

2、高起本

采矿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会计学、工商管理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2023年黑龙江报考时间和截止时间

黑龙江准考证打印流程如下:

1、考生进入黑龙江招考资讯网 ( 后,选择“网报中心”进入

2、考生点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3、考生点击“打印准考证”按钮后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考试规则,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应考准备。

2023年黑龙江省高考准考证打印方法:

1、登录黑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高考报名系统,输入考生号和密码查询自己的准考证信息讲行打印;

2、通过微信关注黑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公众号,公众号的功能或者小程序里有证书打印登陆后打印即可。

黑龙江招考资讯网:。

2023年黑龙江省高考准考证打印时注意事项:

1、高考考生在打印准考证之前,一定要确认打印机能正常工作,印纸质量好,以保证准考证打印无误。

2、高考考生需要仔细阅读准考证的相关条款,尤其是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这些内容不仅是考生需要了解的,同时也是考生须严格遵守的。

3、高考考生需要父母或监护人进行确认签字,保证准考证的真实性

4、如遇到准考证异常,高考考生需要及时联系当地的招考部门或电话热线寻求帮助,尽可能及时解决问题,以免耽误考试。

黑龙江2023高考报名时间

从鸡西市教育局获悉,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有关事宜正式公布。据了解,2023年高考报名共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等4个阶段。

此次高考网上报名时间是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7日(含节假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应携带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机构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全省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于2022年11月14日上午12:00时截止。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10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2020级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的工作提示》的相关规定。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10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2020级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的工作提示》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人员。

2023年黑龙江高考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有关事宜通知

黑龙江2023高考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7日(含节假日)。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缴费成功后,还须在各地招考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身份验证、资格审查、采集头像照片和指纹信息等步骤。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名考试费支付、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高考的阅卷:

普通高考的阅卷是实施网上阅卷的方法,当考试结束的时候,省教育考试院将试卷答题卡全部收集起来,先召开阅卷大会,然后将在指定的一所普通高校内的计算机办公大楼组织人员展开阅卷。

答题卡是先拆封后进行扫描录入计算机系统,这一部分将由公安机关单位负责(确保答题卡内容能顺利扫描进计算机系统不被泄露出去),试卷进行切割;选择题部分由工作人员将标准答案录进系统,由计算机自动判别,解答题和作文部分实行的是人工评分的方式只要是考生回答有理都能获分。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30日至1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籍考生,自治县考生申报审核时间由相关审核单位确定。

二、认定范围及标准

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条件的,只能选择一项申报。各类照顾录取政策的条件按以下范围、标准认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退出部队现役证》原件和退役士兵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证明材料。二者一致,予以认定。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退出部队现役证》原件,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原件。核实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不一致不予认定。消防救援人员考生需审查的有效证件由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审核认定。

烈士子女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考生家庭户籍簿和《烈士证明书》或《见义勇为烈士证书》原件。二者一致,可确认考生为烈士子女。

1.有效革命烈士证明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加盖有市级民政部门公章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2.因见义勇为牺牲被评定为烈士人员的子女:需出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烈士证书》原件。

如因烈士牺牲注销户口以致现居民户口簿中无烈士姓名的,可由当地公安部门和烈士原所在单位同时出具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颁发的《立功受奖证书》及与证书相符的军功章和立功受奖登记表。核实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考生的父或母一致,不一致不予认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2005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新式《残疾军人证》原件和《评残审批表》复印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因公牺牲军人根据军人职级情况,批准单位由团级至战区级不等。

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颁发的《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考生父或母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材料。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或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考生。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退出部队现役证书》。如《退出部队现役证书》遗失或丢失,应提供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证明材料。消防救援人员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2.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残疾人民警察需审查的有效证件:由省民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伤残人民警察证》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旧版《伤残人民警察证》等级套改新版办法为:特等套改一级、一等套改三级。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认定,以公安机关颁发的《公安英模证明书》和《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为准。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其子女称为归侨子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其在国内的子女称为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指祖籍台湾省的我省户籍考生。

户籍在自治县且学籍在自治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全国院校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三、申报程序

第一项至第五项照顾录取政策申报程序

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由考生自行申报。县招生考试机构受理申报和初审。应届高中毕业生将申报照顾录取相关的证书、证明信及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提交所在学校,由学校集中报县招考机构初审。社会考生携带相关的证书、证明信直接到县招考机构申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初审合格后,县招考机构认真填写《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及汇总填写《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汇总名单》,将审查表、汇总表和照顾录取信息数据库上报市招考机构。市招考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考生的照顾录取资格进行复审,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上签字、盖章。

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由省消防总队负责审核,最终合格名单由省消防总队于2023年4月20日前报送省招考院。

第六项照顾录取政策申报程序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统战部提出申请,县统战部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名单逐级上报到省统战部负责复审,最终合格名单由省统战部于2023年4月20日前送至省招考院。

2.台湾省籍考生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由考生持由省台办出具的并加盖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章的“台湾省籍青年证明信”原件到报名确认所在地招考机构进行申报。

第七项照顾录取政策申报程序

由考生自行申报。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组织申报,由考生本人填写《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并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考生所在中学收齐相关材料后,交自治县招考机构。社会考生由自治县招考机构负责受理,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交自治县招考机构。自治县招考机构会同当地高中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享受第七项中考生相关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将考生学籍合格名单和相关材料汇总后报当地民族事务局。自治县民族事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名单逐级上报到省民宗委负责审核确认,最终合格名单由省民宗委于2023年4月20日前送至省招考院。

四、公示

1.市招考机构将申报第一项至第六项照顾录取政策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下发县招考机构,合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在校内公告栏和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和社会考生由所在县招考机构在办公地点公告栏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公示。市招考机构利用当地网站公示全市所有合格考生名单,有关信息保留至当年高考录取结束。

2.申报第六项照顾录取政策中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和第七项自治县照顾录取政策考生名单由各级统战部和各级民宗委部门进行公示。

3.申报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合格考生名单由消防总队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4.省招考院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集中公示全省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5.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类别。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至2023年年底。

五、数据上报及建立档案

县招考机构将符合照顾录取政策考生信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高考报名管理”中的“照顾录取政策申请”功能进行上报,各市招考机构审核无误后于2023年4月20日前上报省招考院。

县招考机构将符合照顾录取政策考生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信原件和《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原件装入考生档案袋。自治县民族事务局将复审合格考生的《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交自治县招考机构建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申报照顾录取政策合格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交报名确认地招考机构建档。

六、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各级招考机构和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两人以上审核制度,具体落实各环节责任人,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加大宣传力度,防止漏报、错报。各级招考机构和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媒体等进行宣传,及时将照顾录取政策的申报时间以及申报条件、范围和标准向社会和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宣传,防止考生漏报、错报。

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各级招考机构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严格审查考生的申报资格。加大打假力度,坚决取缔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对制作或涂改的假伪证书、证明、居民户口簿等人员交有关部门核实查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照顾录取资格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

2.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汇总表

3.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

4.黑龙江省照顾录取类别代码表

文章标签: # 考生 # 录取 # 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