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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考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发-北京高考招生简章

tamoadmin 2024-08-27 人已围观

简介1.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3.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条件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 北京科技大学 ,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

1.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3.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条件

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北京高考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发-北京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 北京科技大学 ,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是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

第三条 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邮编100083;北京市朝阳区管庄校区(高职生)。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高职(专科)学制3年。

第四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北京科技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防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等。

第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 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 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校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纪委书记、主管教学校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八条 北京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受权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4.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 北京科技大学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及录取

第十条 北京科技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北京科技大学 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占全国高考报名总数的比例和中央部门高校录取人数占中央部门高校全国录取总数比例、生源质量、就业情况,认真研究,科学合理地确定本校来源。年度招生及分省分专业招生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数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数110%以内。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级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2.江苏省理工类考生(含国防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在达到同样等级条件时,方能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3.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2至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将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当高考实际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4.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的英语口试,要求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德语为零起点),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制。

5.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6.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

7.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9.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和国防生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参加重点本科批次录取,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10.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我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每人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商务日语专业每人75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6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本科住宿费标准:每人900元/学年,收费依据为?京价(收)字2003348号?。

第十五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zhaosheng.ustb.edu.cn,咨询电话:010-6232529462332893,传真:010-82371778。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10-62332307。

第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 北京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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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北京中医药大学 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也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院校。自主招生是我校选拔具有中医药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优秀人才的重要措施。,我校将按照《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继续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全国高中毕业生。以理工类考生为主,兼招部分文史类考生(文史类比例不超过15%)。

二、招生专业及

长学制专业:中医学(岐黄班5+4)、中医学(卓越中医5+3)、中医学(卓越中医京华班5+3)、中医学(卓越中西医5+3)、中医学(卓越针推5+3);非长学制专业:中医学(五年制)、中医学(五年制实验班)、针灸推拿学(五年制)、中药学。

招生数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总数的5%。

三、报名条件

对中医药和中国传统文化有浓厚兴趣,高中阶段文化课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在中医药和中国传统文化领域取得研究成果或有实践经验者;或高中阶段曾完成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基础知识等课程的学习者;或具有一定的中医药领悟及培养潜质者,均可报名。报名时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备我校与所在中学和相关部门核查。

四、报名程序

请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gaokao.chsi.cn/zzbm/),按系统内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证明材料、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并打印报名申请表后签字、盖章,连同二代(正反面)复印件和各类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的所有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以EMS特快专递(请勿以其他快递方式投递,以防丢失)邮寄至 北京中医药大学 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字样。

注:

1.若考生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含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请提供相关高级职称证书或具有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的复印件及亲属关系与户籍证明。

2.若考生经所在中学推荐,请提供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若考生经专家个人实名推荐,如国医大师、两院院士(中医药领域)或国家级名老中医,请提供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

3.若考生高中阶段曾完成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基础知识等课程,如我校举办的中医药夏令营、暑期学校等,请提供相关证明。

4.考生邮寄资料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后相互一致才视为有效报名。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我校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于4月27日后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审、打印复试准考证及查看复试须知。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6月14日到我校参加复试。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评。

2.考试内容:

(1)笔试:包括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含古代汉语、哲学、人文等)、医学基础知识(含健康基础知识、中医学基础知识等)。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英语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能力。

(3)心理素质测评:突出测试考生的心理稳定性和专业选择倾向性。

注:考试内容以考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积累的知识为主,突出测试学习潜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我校不指定辅导书籍。

3.成绩评价: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心理素质测评将作为选拔认定参考。

(三)资格认定:我校将依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由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六、录取办法

(一)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办(或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须填满专业志愿且不能重复填报。

(二)已被我校认定的考生,按教育部要求并根据 北京中医药大学 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A档或B档类别,录取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A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一本线)者,我校予以录取。高考成绩(实考分,下同)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高考成绩可享受自主优惠10分。

2.B档:对在自主招生复试中成绩排名前20%的优秀考生,经专家组评价、择优推荐,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高考成绩低于我校模拟投档线,但达到当地省市一本线及以上者,我校予以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高考成绩可享受自主优惠20分。

(三)专业分配

1.长学制专业(限理科):各省(区、市)自主招生中长学制专业录取比例原则上不高于40%。相同科类自主投档考生按享受自主优惠分值后成绩排名顺序择优录取,根据本科一批模拟投档数据,录取至其填报的长学制专业志愿之一或认定的长学制专业。

2.非长学制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且未录取至长学制专业者,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安排非长学制专业;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者,由我校视情况录取至认定的非长学制中医药类专业。

注: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区、市)折合计算。

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七、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一)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

(二)在自主招生工作进行过程中,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010-64287504)。

(三)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对弄虚作者,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

八、时间安排

项目 内容 时间 备注 报名 网络报名

邮寄材料 3月4日至

3月27日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和“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1.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2.请以EMS特快专递邮寄,切勿以其他快递方式投递,以防丢失。 复试查询 复试名单查询 4月27日后 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通过初审者,请关注《 北京中医药大学 自主招生复试须知》。 复试 打印准考证 6月12日前 报到 6月13日(周六) 笔试、面试

心理素质测评 6月14日(周日) 资格认定 资格认定名单公示 6月22日前

九、****

通讯地址: 北京中医药大学 本专科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周一至周五8:30-10:30,14:30-16:30)

招生网址:://.bucm.edu.cn/zhaosheng

电子邮箱:zjczsb@bucm.edu.cn

请有意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为准。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试点,2015年我校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有理想,具有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成绩优良,对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与该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015年我校共有18个专业参加自主招生,其中经济管理试验班和法学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各专业具体报名要求和简介见附件1。

二、 招生

2015年自主招生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总数的5%(175名)以内,面向全国招生。

三、 报名及网审

考生须个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及高中阶段曾经就读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并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1、网上报名及网审

考生须于2015年3月6日12:00至3月26日12:00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网址:://gaokao.chsi.cn/zzb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申请报告”及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申请报告”须符合附件4书写规范要求)。

我校设立网审专家组,负责网上报名资料审核。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请报告”和“证明材料”没能说明考生符合申请专业的报名条件及报名要求,将无法通过网审。

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推荐信等其他能证明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由专家个人提供的推荐材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由所在中学、社会团体等单位提供的推荐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推荐材料须直接邮寄到我校,不能交由考生本人随申请材料邮寄。具体要求见附件5。

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考生,可适当降低证明材料要求。

对于往届考生,仅接受“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极其突出的考生报名,择优进入初审,原则上2014年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我校2014年在当地同类统招录取最低分50分以内(网上报名时须上传2014年高考成绩证明材料)。

2、邮寄书面材料

请通过网审的考生按时邮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请按如下顺序装订:报名表、申请报告、获奖证书等报名系统中上传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二代正反面复印件。请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书面材料,全部书面材料都要确保于2015年3月31日12:00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将无法参加初审。

四、 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重点是:审查考生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可信,对申请报告、学习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参加课外实践活动情况等做出评价,记为“成长经历初审评价”;对申请材料中所体现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做出评价,记为“特长与潜质初审评价”。考生的“成长经历初审评价”和“特长与潜质初审评价”各占50%共同形成“初审评价”结果。依据“初审评价”结果,结合各专业和各省区报名情况进行排队择优,最终确定通过初审取得来校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按要求完成报名,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将直接通过初审,获得来校参加考核的资格。

考生可于2015年4月底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同时我校将通过初审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正式取得来校考核资格。

2、考核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13-14日到我校参加考核。考核形式包括专业能力测试(笔试、现场演示、实验设计操作、上机测试等)、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

考核重点是对考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心理素质、专业学习能力及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及潜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能力素质进行评价,综合评定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水平,此部分成绩记为“特长与潜质评价”成绩。

具体安排见4月底发布的考试通知,本考核没有复习大纲。

3、认定

综合成绩=“成长经历初审评价”成绩×25%+“特长与潜质评价”成绩×75%。根据综合成绩,同时考虑参加考核的各专业、各省区人数情况,以及我校往年在当地的录取情况进行认定,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认定专业及优惠分值。认定结果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者认定结果正式生效。原则上认定人数为自主招生数的1.2倍至2倍。

请考生于6月22日以后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认定成绩和认定结果。如2015年进行专业目录调整,考生最终认定专业将相应进行调整。

4、优惠分值

优惠分值是指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与我校在当地同类统招模拟投档线可以达到的最大差值。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具体如下:

除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以外,优惠分值一般包括20分、30分、40分,江苏和上海地区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

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优惠分值一般包括30分、40分、50分,江苏和上海地区优惠分值包括20分、30分、40分。

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评价情况,确定三档优惠分值认定人数占本专业认定总人数的比例。一般中间档占40%左右,较高优惠分值档仅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考生,一般不高于20%。

对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取得认定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当地一本控制线即可录取。

5、报考及录取

获认定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须按当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我校要求: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填报认定专业,填报的非认定专业无效。

根据获认定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认定专业和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不得低于当地一本控制线。

五、 领导和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2、我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有关中学、本校、生源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及时公开学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招生专业、招生、报名考生名单、考核程序、考核评价规则、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录取优惠政策、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复查结果等全部信息。

3、自主招生作为高考招生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等弄虚作、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将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在有关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4、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可通过邮箱jwss@bjtu.edu.cn,向我校纪委监察处反映问题。

六、 其他说明

我校自主招生不收报名及考核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等其它费用自理。因家庭经济原因来校参加考核存在困难的考生,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具体见考试通知。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26日12:00。

书面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12:00(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学校咨询电话:010-51688441转9,关于报名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系统中提供的学信网咨询电话。

学校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网址:://zsw.bjtu.edu.cn。

七、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

附:

1、各专业报名要求及简介

2、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3、常见问题解答

4、申请报告书写规范

5、实名推荐信书写要求

://edu.21cn/gaokao/f_152_4647-1.htm

文章标签: # 招生 # 考生 # 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