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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异地高考新政策2023,广州异地高考新政策

tamoadmin 2024-07-20 人已围观

简介1.外省的学生是广州学籍在广州市能参加高考吗?每个地区的要求不一样,下面以北京和上海为例:1、北京北京“异地高考”需要五证,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后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2、上海持居住证C证人员子女只能在上海参加中职

1.外省的学生是广州学籍在广州市能参加高考吗?

广州异地高考新政策2023,广州异地高考新政策

每个地区的要求不一样,下面以北京和上海为例:

1、北京

北京“异地高考”需要五证,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

后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2、上海

持居住证C证人员子女只能在上海参加中职考试,只有持A证者的子女才可以在上海就地中高考。

而根据上海《居住证管理条例》,在该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并参加上海本地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办理居住证C证,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办理居住证A证。

扩展资料

2012年,北京、上海、广州的异地高考政策出台。截至2013年1月1日,全国共有27个省市已公布随迁子女就地中高考的方案。

这其中,浙江、江苏等地的政策收获颇多赞誉,多数省份也被指称“有诚意”,而争议一致指向最后“堡垒”—北京、上海、广州。这三者中又以北京推延出台异地高考方案的表态招致最为激烈的讨论。但是北京异地高考方案未提本科开放时间。

异地高考在京沪由于牵涉教育利益,本地人与外地人的裂缝非但没有弥合,反而越发深刻,这让不少教育学者非常心忧。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接受时代周报访时表示,异地高考不是一场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的对决,他们各自都有利益诉求,都要追求教育公平,这无所谓对错,而教育公平要通过制度改革来推进。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异地高考

外省的学生是广州学籍在广州市能参加高考吗?

可以的,但是异地高考需要满足“四个三”。

一、合法稳定职业:指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正式生效连续满三年,并同时在广州市各级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或在广州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他商业活动并依法纳税连续满三年。

二、合法稳定住所: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者进城务工人员在广州市连续三年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社会保险:进城务工人员按国家规定,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四、随迁子女是在广州市具有初中完整三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规定: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参考文件三、积极稳妥推进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工作。所以,应该问题不大。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

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公安厅 省人力社会保障厅

根据《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工作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使这一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但随着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考问题日益突出。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认真按照国办发〔2012〕46号文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因地制宜推进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要按照国办发〔2012〕46号文规定要求,对在当地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根据当地城市特别是教育承载能力,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准入条件,因地制宜制订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于2013年开始实施。已经放开或部分放开中考的地区,要做好新旧政策衔接,不能发生中断现象。

三、积极稳妥推进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工作

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教育承载能力,结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制订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实施办法。

(一)积分入户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6号)的要求,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自2013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二)随迁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人民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并可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三)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经县(市、区)人民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四)其他。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我省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公安、人力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制订。必要时,可视实施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报考条件进行适当调整。

四、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服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加强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全面掌握随迁子女的数量、分布、居住、社保信息和流动趋势,并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变动和随迁子女的就学等实际情况,深入细致地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切实发挥好服务保障作用。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的宣传,为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提供有效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和流入地本地学生升学考试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量较大的地级以上市,要依据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人数规模,取有力措施,创造有利条件,合理调配教育,争取国家相应增加招生,既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又保障本地户籍考生高考录取比例不受影响。对不符合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要加强与流出地的协调配合,做好政策衔接。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确保平稳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解决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平稳实施。要加大建设投入,健全经费保障,把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纳入公共财政资助范围,加大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切实提高规范化学校办学条件,充分挖掘办学潜力,增大教育承载能力,积极为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创造条件。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全力维护我省招生考试的良好秩序。

文章标签: # 子女 # 随迁 # 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