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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夏高考录取分数线_2017年高考录取结果宁夏

tamoadmin 2024-06-27 人已围观

简介1.2010宁夏高考录取结果什么是侯出来2.宁夏高考状元分数3.宁夏西海固农村户口学生高考政策,是不是加分?4.宁夏2013年享受高考加分政策考生名单一、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邮编是多少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邮编为750021,该校地址位于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大连西路531号,是一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

1.2010宁夏高考录取结果什么是侯出来

2.宁夏高考状元分数

3.宁夏西海固农村户口学生高考政策,是不是加分?

4.宁夏2013年享受高考加分政策考生名单

2017年宁夏高考录取分数线_2017年高考录取结果宁夏

一、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邮编是多少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邮编为750021,该校地址位于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大连西路531号,是一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批示范性高职学院和国家首批百所骨干高职学院。学校初创于1951年,由宁夏商业学校、宁夏供销学校、宁夏粮食学校、宁夏农业机械化学校和宁夏化工技工学校五校历经两轮合并形成现有规模,2006年更为现名。学院2010年被确立为宁夏第一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013年建成国家首批百所骨干高职院校,2015年建成4个(中国)宁夏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16年获得宁夏高校唯一一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7年荣获“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2018年获得宁夏唯一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承办权、1项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被确立为宁夏优质校。学院历经近70年改革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与区域产业对接最为紧密、办学基础条件最好、校企协同改革创新成效最为显著、综合办学实力最强的高职院校。

学院坐落于宁夏职业教育园区内,同宁夏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行一体化管理,是宁夏办学规模最大的综合性高职院校之一。学院紧扣“立足现代服务业,面向能源化工、装备制造业”的办学定位,重点建设了旅游类、财经商贸类专业群、生物与化工类专业群等7大专业群,形成了“工”与“商”并举的专业布局。目前,学院拥有4个国家级重点专业、4个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7个自治区级重点特色专业,占学院全部招生专业的76%,覆盖学院所有二级学院。

学院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现有在校生近万人。紧扣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现代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秉持“厚德、勤学、敬业、强能”的校训精神,坚持“科学治校、制度管校、质量立校、专业强校、特色兴校、文化荣校、合作办校”的治校方略和“德能并重、多元融通、对接产业、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德技并修、理实并举、知行一体、广受欢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近三年招生计划完成率达99.99%以上,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2017年成为空军士官人才培养定点院校,荣获“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目前,学院已累计培养近8万名技术技能人才,其中80%以上毕业生留在宁夏工作,并涌现出一大批业务骨干。

学院致力于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人才队伍。教职工62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40人,副高级职称122人,客座教授28名,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258人(含博士3人,在读博士6人),“双师素质”教师390人。拥有院级专业带头人32名,骨干教师75名。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6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自治区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获得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5人;自治区拔尖人才1人;自治区“塞上技能大师”1人;自治区优秀教师2人;自治区师德标兵和教书育人楷模2人;自治区技术能手6人;自治区教学名师31人。建成了由28名客座教授与413名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的兼职教师资源库、16个区级优秀专业教学团队、4个区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近五年来,共获批区级以上人才项目56个,获得区级以上教学竞赛奖项93项。

学院设有职能教辅机构22个,二级学院(部)9个。学院占地1538亩,建筑面积22万平米。建成了23个校内实训中心、109个教学做一体化实训室、187家校外优质实习就业基地。校内实训场所占地71109平米,拥有实训设备11503台(套),一次性可提供8362个实训工位,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45273元。拥有1个全区最大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建有1个大学生创业园。

学院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牵头成立了宁夏首个“政行企校”合作办学理事会、校校合作联盟,相继成立4个区级、18个校级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协同中烹协、西门子(中国)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等50多家行业企业共建共管共享了4个校中厂、7个应用技术研发中心、18家教师流动中心。目前,建成1门国家级、43门区级、83门校级精品课程,2个区级、7个校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0门校级微课程。参与了2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合作主持的1个专业教学资源库已进入国家备选库。自编校本教材78部,其中出版发行34部。近五年来,共立项各类质量工程项目333个、科研项目236项,其中区级以上226项。获批横向课题109项,累计到款108万元。发表论文867篇,获得国家专利43项,其中职业教育核心论文、专利数均居宁夏高职院校首位。

学院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长”,学校已成为全区技能大赛主办区,在校学生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区级奖项559项、国家级14项,位列宁夏高职院校第一。特别是在2017年,学院实现了宁夏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零”的突破。

学院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依托拥有的区内最大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面向社会开展50多个工种5个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每年达5000余人次。积极为区内外30余所本科、职业院校学生开展技能培训,累计达20000余人次。同时,学校主动承担和鼓励学生积极广泛参与各类大型社会服务工作,先后承担了北京奥运会、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亚运会、第41届上海世博会、中阿博览会等国际性餐饮及社会服务工作,为宁夏职业教育赢得了荣誉,提升了学校办学知名度和影响力。

学校加大“走出去”“引进来”步伐,强强联合、共谋发展,先后与 宁夏大学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福建黎明职业大学、台湾大仁科技大学等多所区内外高校,与美国伯克利学院、突尼斯苏斯高等旅游学院等境外大学,在人才培养、师资互派、专业共建、科技研发等领域开展了密切深入合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选派2支6人工作队长期驻守定点帮扶村,创新性开展“造血式扶贫”,全方位结对帮扶2所贫困地区中职学校,被授予全区“先进扶贫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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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宁夏高考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1.志愿根据录取批次进行设置,录取分六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艺术、体育、外语、航海、军事、公安、招飞、公费师范类本科专业,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 养项目专业,部分港澳地区髙校及其他须在提前批招生院校本科 专业;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髙水平艺术团、髙校自 主选拔录取);专项计划(含教育部直属髙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 取改革试点高校实施农村学生単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本科。

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A、B、C三段进行,A段包括独立 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 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B段包括区内 本科普通髙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 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髙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C段包括除A段 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2) 提前髙职专科一批(高职专科公安类专业)。

(3) 第一批本科(含 宁夏大学 、宁夏医科大学招收贫困地区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

(4) 第二批本科(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髙校本科)。

(5) 提前髙职专科二批(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专业)。

(6) 高职专科批次。

2.志愿设置

本科艺术类B段,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 划、地方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提前高职专科二批(仅体育)、高职专科批次和各批次的少数民 族预科班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志愿按照“平行志愿” 的要求进行设置;

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各批次中的少 数民族预科班设置A、B、C三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第一批本科 设置A、B、C、D四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第二批本科设置A、B、C、D、E、F、G、H八个并列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A、B、C、D四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 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 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6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 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设置“征 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同样釆用“平行志愿"模式。

提前批本科中除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其他本科专业釆用“顺序志愿” 模式。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院 校调剂志愿。提前高职专科(不含体育)釆用“顺序志愿"模式。 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院校调剂 志愿。

本科艺术类A段、本科艺术类C段和髙职专科艺术类均釆用 “顺序志愿”模式,本科艺术类A段和髙职专科艺术类设置1个 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本 科艺术类C段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 1个专业调剂志愿。

3.调剂志愿

专业服从志愿是指所填报的某院校专业未被录取时,愿否调 剂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

院校服从志愿是指某批次所填报院校未被录取时,愿否调剂 到同批次录取的其他院校。院校调剂志愿投档后,由院校安排专 业,考生所填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无效。

4.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和第二批本科、髙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平 行志愿"。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上的 未录取考生和第二批本科、髙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 未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录取批次的“征集志愿"。

符合《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普通高校 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宁招委(2016) 19号),简称(《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和报考资格规定,并达到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 生,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高 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符合有关高校相关录取 要求的考生,可填报髙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 格》中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达到地方专项 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不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规定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的考生, 填报的各类专项计划志愿无效。

加大对专项计划贫困家庭考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髙校投 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 生应积极填报民族院校志愿。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二 批本科为填报志愿资格线)下8。分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 填报相应录取批次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限总政审查备案的考生报考。达到 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二批本科为填报志愿资格线)下80 分以上,经中央有关部门审查备案的考生方可报考边防军人 子女预科班志愿。

取得宁夏2020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 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美 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志愿;参加宁夏2020 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髙校单独组织 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戏剧与影视学 类专业志愿。

5.志愿填报实行公布分数后,通过网上分时填报。

7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髙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髙校自主选拔、国家专项计划、髙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志 愿,提前高职专科一批志愿。

8月2日至3 H:填报提前录取高职专科二批志愿(含定向 培养士官、艺术、体育专业)。

9月1日至 4 H: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各批次中的“征集志愿"填很时间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另行向 社会公布。

6.考生填报志愿必须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 及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髙校《招生章程》,按照网上志愿填 报办法由考生本人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对自愿放弃志愿的考生,凡在年度集中填报志愿、征集志愿 结束后,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 为放弃本次集中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录取机会,即凡二批本科及 二批本科以上批次(含提前髙职专科一批次)申请自愿放弃志愿 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二批本科及以上批次所有志愿(包 含征集志愿)的录取,但允许其参加髙职专科批次(不含提前录 取专科直招士官类)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凡高职专科批次(含 提前批次)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志愿 (包含征集志愿)的录取。

填报公费师范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 协议书》。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与定向单位签订 《定向就业协议书》。填报国家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 目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后录取前与招生院校签订《订单 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填报高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 业招生计划的志愿时,除按要求填报外,还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由 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 笔签名),于7月30日前交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

7.填报军事院校(含定向培养士官)志愿的考生,只限于 普通髙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 过20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填报公安类非现役院校或 专业志愿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 填报公安类现役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应届、往届高中 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0年9月1日后出生)。

8.报考类别对填报志愿的限定:

(1)文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 文史类专业。

(2)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并填报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 生,不得填报提前批本科录取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3)体育术科测试合格并且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体育类本科 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的非体育类专业 志愿。

二、录取

9.髙校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 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10.高校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具有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综合素质评价、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 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院校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并 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由高校自行确 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 的处理。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 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11.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12.录取工作于8月上旬开始,按6个批次分阶段进行。即 提前批本科院校、提前髙职专科一批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第 二批本科院校、提前高职专科二批院校(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高职专科院校。

1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部属及其他地方所属在宁招生 院校,提前批、一批、二批本科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 1. 05的比例确定,高职专科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 1 的比例确定;区内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宁 夏教育考试院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可根据生源 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同一批次内所有高 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由宁夏教育考试 院实施投档。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

14.“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先对 考生进行排位,再依排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中 的院校顺序进行检索投档。

考生排位的办法为: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统考成绩 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考总分(统 考成绩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 成绩排序。单科顺序的排序原则: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 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15.“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

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仍按“平行志愿”投档录 取原则进行。

16.各个批次中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均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 后,下一批次投档前录取。高校录取本科预科的分数不低于该校 在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髙校录取民族班的分数 不低于该校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各个批次中的定向就业招生录取与非定向就业招生同时投 档录取。髙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 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 上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国家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专业投档录 取安排在提前录取一批本科进行,在该批次录取分数线上不能完 成的计划,可在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投档,高校根 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区内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 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投档录取安排在提前录取二批本科院校(或专 业)录取结束后,一批本科录取投档前进行;地方专项计划投档 录取安排在一批本科录取结束后,一批预科录取投档前进行。

各个批次中的髙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髙校专项计划、髙校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均在各个批次投档前录取。

17.提前批次的体育类院校或专业录取时,按略多于招生计 划数的原则,单独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平行志愿” 投档原则投档,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

18.定向培养士官、高职专科公安类专业安排在提前录取髙 职专科批次。

19.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本科艺术类A段: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 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 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 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 录取。

(2)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髙考总 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 考成绩合格,分专业大类,按综合分成绩排序,综合分成绩按全 国统一髙考总分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 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遵循考生志愿,分艺术文、艺术 理,按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个专业大类分别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 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髙考文化 课总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 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3)本科艺术类C段、高职专科院校艺术专业:按照考生填 报的院校志愿,将髙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同批次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 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 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4) 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 将高考总分达到我区此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 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 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 对院校《招生章程》中明确执行各省相关规定的区外院 校,在我区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为按照综合分成绩排序,择 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30%、艺术专业成绩(按总分 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

20.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 定执行。

21.录取新生名册必须经宁夏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加盖录取 专用章后生效。

髙校根据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 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 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本人。

三、录取照顾政策

22.执行《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 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宁招委(2015) 3号)、《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 调整和规范普通髙考录取政策的通知》(宁招委(2018) 11号) 的规定。

凡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必须公示,接受监督。

享受照顾政策(不含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政策)的考生,须 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县(市、区)教 育考试中心和考生所在学校向社会公示后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政策的考生,由县(市、区)教育 考试中心审核,并经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考生所在学校 向社会公示后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宁夏高考状元分数

现在提前第一批已经出来了吧。。。

我记得我们去年7月十来号一本就出来了,接着是一本预科,一本征集。。。然后二本,预科,征集志愿。。。录取的信息每天都在更新,你要注意看。新消息报上游的。。。录取通知书一本的七月底就收到了,二本的八月初。。。

宁夏西海固农村户口学生高考政策,是不是加分?

宁夏高考状元分数:2022年理科状元蒋润九,最高分693,文科状元杨静茹、最高分637;2021年理科状元赵煜宁,最高分674,文科状元马芯蕊、最高分6。

1、宁夏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间安排

艺术本科:7月5日至17日。前录取院校或专业(不含艺术本科,含提前一批高职专科):7月7日至15日。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计划、预科和定向):7月16日至23日。?第二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计划、预科和定向):7月24日至31日。提前二批高职专科(含定向培养军事、艺术、体育):8月5日至6日。高职专科:8月7日至15日。

2、2023宁夏高考加分政策

保留“烈士子女”、“回族”、“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提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其中“烈士子女”须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保留“除回族以外其他少数民族”、“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项目。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提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保留“山区”地方扶持性加分项目,对“山区”生源范围做进一步明晰。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六年内(含当年)报名参加高考的,可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

宁夏2013年享受高考加分政策考生名单

满足宁夏的高考加分政策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加分。

2017宁夏高考加分照顾政策项目及分值

根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3号) 文件要求,2017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行下述录取照顾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称号者(以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2、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的(以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3、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以全国竞赛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4、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5、 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和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审核盖章的登记审核表为审核依据;报考体育类专业时,不加此项照顾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回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民族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批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烈士子女(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军人烈士子女以省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四、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完成(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的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五、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上述山区县(区)的“喊叫水”、“兴仁”、“徐套”和“蒿川”四个乡(镇)户籍的考生,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

六、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六年内(含当年)报名参加高考的,可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六年后,不再享有山区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其中,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七、银川一中民族班和吴忠中学民族班的山区户籍考生,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

八、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含)以上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取照顾分值最高的一项予以照顾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九、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荣获2次三等功以及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或在宁驻军服役累计满25年的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宁夏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红寺堡区工作,以及在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者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凡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必须公示,接受监督。

享受照顾政策(不含民族、地区照顾政策)的考生,须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考生所在学校向社会公示后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并经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考生所在学校向社会公示后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2013年高考在即,5月22日,宁夏对2013年享受高考政策照顾的考生予以公示,涉及自治区级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奥赛获奖者、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二级运动员、优秀团员及烈属子女等500多名。

据了解,今年我区执行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依次加分段分别为10分、20分、30分。其中评选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称号者、自治区级优秀青年、获得过全国奥赛省赛区一等级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以及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和海原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开发区及行政区划调整后部分乡(镇)和原陶乐县(以下简称山区)的汉族;川区(不含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等9类考生加分为10分。

加20分的考生分别为川区回族;山区的少数民族(不含回族);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及烈士子女等5类考生。“山区”的回族考生,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30分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此外,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受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的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干部或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三好学生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教师子女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区内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过自治区区级体优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区内普通高校非体育类专业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据了解,山区回族考生享受照顾政策的分值为30分,其他考生享受照顾政策的分值为20分。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等人员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考生所在学校向社会公示后方可享受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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