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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的意义,异地高考现象

tamoadmin 2024-06-08 人已围观

简介1.最近那个城市出台了异地高考的政策,对考生有什么好处?2.河南学生去外地参加高考有什么优势?3.异地高考保障了学生哪些权利4.异地高考政策到底是什么户籍制度是当今世界最丑陋的、最野蛮的制度,其危害性堪比种族歧视——其实它就是种族歧视的一种新形式,出生地代替了肤色。异地高考试图冲破这种野蛮的歧视性制度,理性的人们理当予以最大的支持。</font</p <p据悉,2002年以前,中

1.最近那个城市出台了异地高考的政策,对考生有什么好处?

2.河南学生去外地参加高考有什么优势?

3.异地高考保障了学生哪些权利

4.异地高考政策到底是什么

异地高考的意义,异地高考现象

户籍制度是当今世界最丑陋的、最野蛮的制度,其危害性堪比种族歧视——其实它就是种族歧视的一种新形式,出生地代替了肤色。异地高考试图冲破这种野蛮的歧视性制度,理性的人们理当予以最大的支持。</font</p <p据悉,2002年以前,中国的高考是全国统一卷,在哪里参加高考并不影响考生本人的考试成绩,录取时按照户籍所在地分数线录取,由于存在招生指标配额,而不是简单的在全国按照分数线录取。如果招生招录指标按照考生分数给出,则招生指标是无意义的。存在招生指标配额就意味着对按照考生分数录取这一相对公正标准的偏离。这种偏离在全国统一高考制度下,无疑引来人们的质疑。此后,从上海开始然后不断波及全国接近一半省市采取分省命题,分省命题的核心理由实际上是遮羞,是掩盖事实上的录取名额配额制的地域歧视。今天,分省命题和全国统一考试各占边壁江山。</p <p城市化进程是点燃中国许多社会矛盾的一个最基本的、共同的事实。然而,没有人能够阻挡城镇化的进程。随着城镇化进程,数亿的户籍人口流入到非户籍所在地生活、工作、学习。在分省命题的制度下,那些在非户籍地生活学习的孩子一旦到了站考高考时节,就面临异地考试但无法面对的问题,他不熟悉户籍所在地的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他已经数年被切断与与户籍地的联系,突然间被要求到一个他不熟悉的户籍地参加一个影响他前途的重要考试,这不符合“习惯”和“合理预期”。</p <p回到问题的原点,异地高考源于什么,本质是什么?异地高考是与户籍制度相联系的一项制度安排,因此是户籍制度的遗产。而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的遗产。由于我们的改革开放采取的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策略,而且很大程度上是以缓解统治集团的统治合法性受到的威胁为改革动力,这样就根本没有确立“改革就是改错”的基本立场,有些错误,严重威胁到统治稳定,改一改。有些错误,当下并没有威胁到统治稳定,就放一放。所谓改革走进深水区,就是有一些错误严重威胁到统治合法性和统治稳定但是予以纠错的话短期内威胁到统治当局某些个别成员的既得利益,这就是所谓改革深水区。而所谓此前容易改革的浅水区,是那些错误页危机统治合法性和统治稳定但予以纠错并不威胁到统治当局成员的既得利益,甚至有助于促进其利益,所谓得自市场的红利。教育领域的改革一直迟缓。因为该领域存在的错误并不直接威胁统治合法性和统治稳定。随着城镇化进程,深刻地改变着经济社会结构、人口的地理分布和人们普遍信奉的信念(诺斯讲的意识形态,关于什么是公正的一般信念),在这一进程中,在各种力量的联合作用下,一场静悄悄的遮羞式假改革发生了,这就是分省命题高考的由来。名义上,他们甚至打着素质教育,地区差异,多样化的幌子。但是分省命题短短几年又面临新问题,就是异地高考。歧视性的高考录取制度怎么也躲不过去了。躲来躲去,躲的是一股深刻变迁的信念,即诺斯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关于什么是公正的一般理解。计划经济制度的遗产,今天倒逼改革,这就是异地高考的真相。本来,计划时代以来直到今天为止,按照职位等级分配一个社会的资源、政治机会和经济机会其实是一种常态,是被民众默许的,尤其是这种特权的享受限制在省部级甚至县处级以上官员时(在了解到开国高官们的子女悉数就读于名牌大学时,作为70年代生人,我是很震惊的)。然而,在异地高考的对抗中,原住民所谓的高考优势地位其实是搭上了高层官员特权的便车,现在他们反过来捍卫自己通过搭便车获得的特权。这部分通过搭便车获得特权的人口数量已经远远不是全国两千多个县和数百个省级领导,而是数亿千万计的原住民。当特权以千万人口计时,这不已经不是简单的特权,而是族群分裂、社会撕裂。阻止异地高考,维护的正是计划制度的遗产,或遗产的衍生物,维护的是特权,或特搭便车而来的特权。</p <p阻止异地高考有什么危害?阻止异地高开,捍卫的是计划体制的重要制度安排——户籍制度,而户籍制度是当即世界的丑闻,是一种野蛮至极的种族歧视变种,只不过歧视的标准不是肤色而是身份,而这个身份来源于出生地。捍卫这种反文明、丑陋的歧视性制度,一些人士居然还理直气壮。据统计,在北京,当前有接近10%的高考生是非京籍的,而且随着年级的下移比重越高,到小学阶段差不多有一半的非京籍孩子就读。阻异地高考,就是维持新型种族歧视,人为地强化和加剧族群分裂。这种撕裂社会的可怕行径将随着城镇化的加剧而变得十分危险,将来到北京市教委和教育部面前表达诉求的不是三个五个,十个、二十个非京籍家长,而是数万、数十万、数百万的家长,想想吧,那是什么境况。真到那时候,点燃的决不仅仅是对高考歧视的愤怒,一定会波及其他方方面的歧视。到那时候,我们才意识到当下教育行政部门没有承担起改革的责任,才认识到阻挡异地高考其实是在为未来埋下隐患。今天,所有非京籍的家长都是制度企业家,他们的行为只是在纠正错误。可是这样的纠错行为被阻止了,于是更大的危机埋给了未来。</p <p理论上如何理解异地高考问题?首先我们看看原住民可以继承什么?以一个保守主义者的立场来看,一个文明社会的人可以继承的东西是财产和他家族的声望、荣耀。除此之外,哪怕是省部级高官、国家***,其子女能继承,绝不包含高考录取上的特权和优惠。保守主义者埃德蒙.柏克说,“你们以为。我试图把权力、权威和荣誉限定在血统、名分和称号所圈起来的小天地之中,你们错了,阁下。除了智慧和美德,不论是实际的还是推定的,再也没有其他东西可以作为当政的资格。”高考,以及通过高考而获得的高等教育机会,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市场中自由买卖的私人产品,因其余通往公职和获得较高社会地位有显著的联系,因此公法的有限介入仍有其必要性。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不能有高考录取录取机会的特权的容身之地,更不容许这种事实上存在的特权继承。在一个正义的社会在,一个人能继承是你家族的荣耀和财产。而通往公职的机会唯有向美德和才智开放。用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来关照,在ABC的词典式排列之中,处在第二阶的正义原则是机会向才智开放,在满足同等基本权利和自由和均等前提下,C确立的是差别如此设置,以满足社会最少受惠者群体为和合法性的依据。以此衡量现行高考制度,违反了罗尔斯第一正义原则(自由迁徙权),违背了第二正义原则,机会均等,机会向才智开放;违背了第二正义原则第二项,差别以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群体。现行高考的歧视性安排恰恰是进一步固化对最少受惠者的歧视。阻止异地高考,最根本的问题是其“反社会性”,它不初级社会融合,而是加剧撕裂社会,没有比这种行径更伤害社会的了。</p <p怎么办?在战略层面,不是分蛋糕而是做蛋糕。异地高考两造对立向教育体制改革提出了紧迫的要求。教育体制改革的核心决不是什么素质教育,而是政校分开、开放办学、独立自主办学,迅速恢复私立大学、教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等各种办学形式,在全国各地在就一大批北大清华这样甚至超越北大清华这样的名校,一大批公办大学民办改制,在高等教育领域开启主抓大放小改革议程,国立大学不超过10所,省立大学,各省1-2所,其他均可以各种形式实现转制。通过教育开放,造就一大批真正的世界一流大学。在全国范围内,兴起一大批高水平大学,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挤到一两个城市,一两所大学,争取“异地高考”。在技术层面,建议恢复立即终止分省命题,恢复全国统一高考,但是同时给予各大学自主招生权。各大学以但不唯一以统一高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中央政府应在统一高考问题上果断采取集权。鉴于高等教育机会涉及公职机会,因此中央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高校录取信息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之监督上有所作为。</p <p?0?2</p <p<strong注:</strong以上观点的形成得益于与张曙光教授、张千帆教授、盛洪教授、徐昕教授、王振宇律师、田飞龙博士、杨俊锋博士的讨论。观点引用未一一注明。文责自负。

最近那个城市出台了异地高考的政策,对考生有什么好处?

一、异地高考就是不在户籍地参加高考,而在其它省市参加高考。

二、异地高考的问题

异地高考作为一个微观改革,经常被认为与宏观的户籍制度相冲突,也正因为异地高考属于社会系统性改革中的一环,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尽管有人呼吁要以微观变量促进宏观变革,但由于诸多因素的掣肘,高考仍难与户籍剥离开来。一些外来务工者的子女,从学前就在流入地接受教育,向所在地缴纳了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赞助费、借读费,却在高考来临时被打回原籍。且不说此举罔顾了外来工的劳动贡献,单从如今各地高中课改、自主命题的角度而言,在流入地学习、回原籍考试,必定出现的“水土不服”已令这些学生未考先输。

外来工子女在流入地高考无门的尴尬与无奈,有关部门并非不知,长期以来之所以此项改革难以向纵深发展,牵涉的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公之类的老话题。一些重点大学招生越来越地方化,在办学所在地的招生比例居高不下,甚至出现教育割据的现象。而这些局面的形成又固化了所在地维护现有利益的心态,不难相信,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省市有着担心外来人口挤占本地考生利益的隐忧。

三、异地高考最新情况

近年来,随着“异地高考”政策的全面推开,“高考移民”也开始有了一些新动向,诸如出现了伪造学籍、空挂学籍等问题。那么,如何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异地高考亮绿灯,如何进一步防范、打击“高考移民”,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此前,201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就明确,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今年3月,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出台多项措施和要求,对新形势下打击投机性的“高考移民”做了明确部署。

多地要求父母合法职业、稳定住所

虽然各地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的门槛各有不同,不过,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梳理发现,北京、辽宁等多个省份均针对学生学籍以及父母合法职业、稳定住所(租赁)做出规定。

诸如,黑龙江规定,非本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本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本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本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辽宁也规定: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北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相较其他省份,北京的规定更为严格。根据《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日前发布的《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5项条件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5项条件分别为:

——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有效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

——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

——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

——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安徽:须提供家长社保缴纳等证明

据媒体报道,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安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堪称“史上最严”,除了“具有我省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考生还须提供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查询 办理)缴纳等情况证明。

西部省份多措并举 新疆建“高考移民”终身追查制度

西部省份的“高考移民”问题向来广受关注,对此,近年来,西部诸省份多措并举,旨在遏制这一问题。

近期,宁夏便调整了高考报名条件:本地户籍不在区内就读,户籍年限由原来的6年调整为12年。

此外,据媒体报道,作为“高考移民”主要流入省区之一的新疆,今年将由自治区党委、纪检监察、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成立“高考移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择机出台《自治区高考移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建立“高考移民”终身追查制度。

河南学生去外地参加高考有什么优势?

三大自主招生联考的方案前不久公布,每个联考均只考两门,以及考试时间被安排在同一天,引起不少学生和家长的不满。在上海,一些考生就“吐槽”认为联盟理科只考数学、物理两门,对于选化学和生物的学生不公平,三大联考放在同一天,也让学生很纠结。进而呼吁,出台政策时应该听取学校、老师和学生的意见,不能搞突然袭击。不少家长也有相同的意见。

笔者很赞成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同时也感慨,没有话语权,每个受教育者(及其家长)其实都是弱者。对自主招生联考政策有意见的沪上学生和家长都是有上海户籍的,他们在自主招生政策上呼吁听取意见,做到公平。如果能推此及彼就会想到,此时此景中的他们和正在争取平等考试权的进城务工人员处境很是相似——进城务工人员也苦于自己的意见得不到表达,努力争取平等权利的少女占海特一家现在就身处困境。

每个人站在自身的利益角度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没有错,但大家要意识到,教育平权是惠及每个人的最终选择。在高考公平问题上,北京人和上海人出于现实利益,不愿意开放异地高考,可他们没有想到,目前这种画地为牢的招生录取方式极有可能让自己的子孙也深受其害。比如,一个上海人到北京去工作、生活,孩子出生在北京,按照现在的政策,其子女在北京也不能参加高考,必须回到上海。

而要推进教育平权,就要建立将民意纳入教育决策的基本机制。在自主招生政策的制订中,应该充分听取民意。同样,在开放异地高考问题上,也应该听取各方意见,对如何开放达成共识。只有建立这样的机制,大家的意见才会得到表达、尊重。不然,在某个议题中貌似强势的群体,在另一个议题中就极有可能是弱势。这不仅对受教育者群体如此,对教育者、办学者、教育管理者群体来说也是如此。相对受教育者来说,教育者群体更强势,可在评价、考核方面,他们同样没有话语权,需要被行政力量支配;相对于教育者来说,办学者处于强势地位,可对于行政部门而言,给办学者的自主空间又极为狭窄……这就是教育系统中各个层次的教育人都不断抱怨,觉得自己很弱势的原因。

其实,只有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将民意纳入决策程序,是不难找到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的。拿异地高考来说,在目前的高考制度框架下,通过开放高考报名条件的方式推进异地高考,必然会引发本地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员的利益冲突。形象点说,本地户籍人口会认为这是外来人员抢自己碗里的“蛋糕”。而如果推进高考改革,打破现在的高考录取框架,实行高校自主招生,情况就完全不一样。

一方面,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改革,从转变基础教育应试教育格局角度看,对于所有受教育者都有利。如果能建立多元的高考评价、选拔体系,引导基础教育进行个性、多元化教育,我国教育将走出单一的应试模式困境,也让受教育者解放了出来;另一方面,国内重点大学实行基于统一测试的自主招生,也会改变各地的高考利益格局。如果北京、上海户籍人口认为上海、北京学生素质高,那么,完全可以在新的自主招生体系中也获得优势,而这种优势将更具说服力——不是靠高考录取指标多而获得更多进入大学的机会,而是在新的平等的多元评价体系中,获得更好的评价而被录取。

再者,在自主招生多元评价体系中,为校正不同地区的教育差异,通常会有地区教育因素、家庭因素指标,全国各地考生可在任何地方报考,而招生学校将视学生的学籍所在地,给予教育薄弱地区学生一定的加分评价,甚至会面向薄弱地区单列一定的招生数。针对这种情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求学,可以城市学籍参加统一测试,申请大学自主招生,但他们能否被录取,取决于自身的综合素质,相比家乡学生,在新的录取体系中,不一定就有优势。

从某种程度说,异地高考问题和当前自主招生联考问题,其实是一回事。如果教育部门放权,推进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异地高考问题得到解决,而联考也就不会出现目前的变异了。

不听取民意,只有政府部门拍脑袋决策,这必然带来三方面问题:一是政策制订极为随意,我国联考政策一年一个样,就是因这一决策机制所致,如果有必须听取民意,将民意纳入决策的机制,政策不可能变化这么快。二是政策只体现行政部门的意图,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意见被漠视,很多政策一出台就遭遇质疑。三是无法表达意见的教育者、受教育者群体陷入彼此“掐架”中。一项政策,总归会有得利者,也有不利者,于是得利的一方,和不利的一方,就打起口水战。而在热闹的口水战中,大家似乎忘了,这次的得利者,下次可能是受损者,造成受损的原因,不在于这次的得利者,而是作为决策者、处于强势的行政部门。

要让每个人的权利都得到切实的维护,就必须赋予他们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当每个公民都有了这样的权利,才会减少不公的事情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发生。每个人也应该尊重他人的这些权利,不要对他人遭遇的不公幸灾乐祸,要知道,决策机制不变,类似的不公转眼就可能降临到自己头上。

以上根据来自《中国科学报》

异地高考保障了学生哪些权利

河南属于高考大省,如果有条件去外地当然是不错的选择,身边很多家长介绍过选择西安地区相对来说更容易考入一本、211、985等名校,陕西统一采用国家二卷考试,试卷难度较低,考生发挥稳定,易出好成绩。我家老二是通过秦学伊顿名师那里办理的,学校专业,像西安市落户、中招报名全程办理很省心。如果考虑去西安读书最好提前做打算。

异地高考政策到底是什么

以前是这样的

你看一下哈

异地高考

“2013年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需按照教育部工作规定,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制定、发布。据了解,我市尚未接到教育部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请随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北京市2013年高考报名于12月1日至5日进行网报。北京教育考试院称,《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通知》已明确报名条件。报名参加北京2013年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外地转京户口限于2012年12月5日前在京落户者。

山东

2014年起山东允许非户籍考生就地高考

山东发布《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决定从2014年起稳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定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7]

实际意义不大

1、设置一定门槛条件:有高中段完整学习经历方可报名;

异地高考

2、山东省分数线远高其他省份,对外省考生吸引力不大。[7]

国内最早放开“异地高考”政策的山东省将于2014年度高考首次接纳非户籍考生。山东省教育厅总督学徐曙光介绍,非户籍考生在山东参加高考必须符合几个条件,首先必须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次必须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再次必须是具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总数预计不超过1.5万人。

在2012年被视为“异地高考”破冰之年后,2014年正式踏入“异地高考”第一年。最受关注的北京、上海等地也出台了具体方案。[8]

福建

两年后将率先放开“异地高考”

福建省教育厅发出消息,从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专家认为,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异地高考”是种稳妥的做法,但推进异地高考仍需要考虑协调好本地生源与外地生源的利益等问题。

广东

三年内试行异地高考 “僧多粥少”背后的博弈

7月,广东省政府颁布《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2

异地高考

—2014年)》,明确规定在2014年前,广东将试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就读学校参加中考、高考,探索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接受外省户籍考生的入学申请。这意味着,广东将在3年内试行让外地学生在粤中考、高考,在广东就读中学的外地学生不必再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

广东异地高考政策出台

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正式向社会公布,广东从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随迁子女就地升学考试,2014年起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广东借考,2016年起可在广东参加录取。作为异地高考的重要配套政策,各地市异地中考政策将于2013年3月底前出台。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广东的“异地高考”政策将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我省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我省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第二步,2014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并可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新办法

而最新《办法》与“三步走”内容一致,实施时间、所设条件相比都没有变化。

在最新《办法》“第三步”的条件阐述中,仍然规定:符合参加高考升学考试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不过,《办法》对“随迁子女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表述略作修改,加上“或”字,改为“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而《办法》在其他相关条文中,相关称谓也表述为“父亲或母亲”,使条件阐述更为清晰。[9]

广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广东省教育厅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新方案仍执行2012年“三步走”政策,明确随迁子女2016年起可报名高考,明确了“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标准。其中,在广东省合法租赁住房的,也属于有“合法稳定住所”,这意味着,细则正式实施后租房者若其他条件符合政策要求,其子女可在粤报名高考。[9-10]

河南

异地高考方案将适时发布

2012年7月5日,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为河南省高校的校长书记作了一场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报告会。报告会上,杜玉波称,异地高考方案获国务院同意,将适时发布。

杜玉波表示,4部委即将出台一个“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意见,这个意见国务院已同意,将适时发布。意见将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城市资源承载能力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连续就学的年限来确定具体方案。

他透露,这个意见肯定会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布局、杜玉波还提出,自主招生高校应向农村地区倾斜,给农村考生更多上大学的机会。

我国有2.53亿农民进城务工,他们的子女也随迁进城或在流入地出生。据统计,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有1260.9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的有936.74万人。[11]

上海

居住证积分达规定值有望在沪高考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昨日发布消息,上海就《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

异地高考

意见。上海拟对居住证进行“积分制”管理,持《居住证》A证的人员,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中考、高考。这是四大直辖市中,首个对异地高考予以正式回应的城市。

上海居住证分C证和A证两类,只要在沪居住半年以上者就可以获得C证,但要取得A证不仅需要1年以上的居住年限,还需要达到规定的积分。C证持有人子女只能在上海就读中职学校,无权在沪高考,只有持A证者的子女才能就地高考。亦即只要父母积分不够,随迁子女就将丧失在沪高考的权利。由于上海明确规定只有缴纳社保才能获得居住证,上海也成为第一个在拟出台的异地高考方案中对随迁子女家长的社保缴纳情况作出明确要求的省市。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在上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上海市社会保险,且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A证,积分未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C证。《居住证》积分制,是指通过设置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的分值,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等指标组成。指标体系由市人社局会同发展改革、教育、卫生、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制定并调整公布。

安徽

高考无户籍门槛只要高中完整学籍

安徽省“异地中高考方案”21日公开征求意见,非安徽户籍学生只要有“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就可在安徽参加2013年高考,享受与安徽籍考生的同等录取条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防止“考试移民”。不过作为

异地高考

人口输出大省,“高考移民”的可能性并不大。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解释说,在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安徽参加高考的政策实施过程中,如果有考生为此到安徽来考试,由学生学籍所在地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才接受他考试。李和平说,在安徽省的外省籍高中学生约2000人,预计这些学生中有几百人在安徽参加高考。这对于安徽的几十万考生而言,影响不大。

之所以要求有三年完整的高中学籍,李和平说,因为是分省考试,分省命题,分省录取,如果在安徽没有接受三年完整的教育,他整个的教育的方式和方法与高考之间的距离可能会存在一些差距,这样不利于这个学生发挥他在高中阶段学习的水平。

此外,凡在安徽省具有初中学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样不受户籍限制,与学籍所在地的学生同等享有参加中考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权利。

湖南

湖南省异地高考中考实施办法24日正式出台

·报考门槛更低,手续更简便,实现外籍生源全覆盖,报考只须提供其父母的居住证

·本省户籍随迁子女高考报考,在学籍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均可

今天,备受关注的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和中考的实施办法正式出台。我省方案门槛更低,不仅实现了外籍生源的全覆盖,而且随迁子女报考手续更简便,只须提供其父母的居住证即可。

这个名为《湖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在广泛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办法》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实施办法》规定,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另外,湖南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既可在学籍所在地报考,也可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其报考时,需提供相应的学籍或户籍证明材料。

山西

2012年11月份,山西省尚未出台“异地高考”的相关政策,预计明年不会“破冰”。

山西省2013年高考报名的相关政策表明,高考报名仍限定为常住户籍在我省,并符合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外省籍考生因工作或学习需要申请在山西省借考的,须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后,方可在山西省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凡山西省户籍的考生不得在外省(市、区)借考。坚决杜绝“高考移民”考生报名。对外省迁入山西省户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执行2010年规定:考生单迁落户一年以上,且高中三年在我省就读;考生单迁落户不足一年,且小学、初中、高中均在我省就读;因购置商品房户口迁入一年以上。符合这些规定条件者,方可报名。省招考中心负责人表示,山西省并不是“高考移民”的热点省份,涉及的学生也并不多,异地高考在山西省可能暂不实行。[12]

江西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30日公布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该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在江西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享受与本省考生同等录取政策,该新政将于2014年开始实行。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称,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

该省规定,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外省籍考生可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学籍地(或居住地)县(区)招考办报名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江西异地高考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精神,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江西省就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随着异地务工人员规模不断扩大,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等升学问题日益突出。进一步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原则

按照“积极解决,条件准入,因地制宜”的总体原则,坚持有利于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三、具体政策

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享受与本省户籍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政策,自2014年开始实行。

四、报考办法

凡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考生,可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学籍地(或居住地)县(区)招考办报名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五、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各地招生考试委员会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及时了解随迁子女基本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外省籍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外省籍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重庆

2012年12月19日,市教委公布了重庆异地高考方案。从2013年开始,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重庆有合法稳定工作和住所(含租赁),无社保纳税门槛,随迁子女需在重庆高中就读并具备三年完整学籍均可报考。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已经公布异地高考方案的省市都将从2014年开始实行,重庆市也成为全国最早实施异地高考方案的省市。

满足两条件可在渝高考

根据方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在重庆参加普通高考: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它报名条件。

“不管父母是在工地务工还是摆面摊,都算合法稳定的职业,只要能够提供所在街道或相关部门的证明即可。”周旭解释说,对于合法稳定的住所,租房者要能够提供房屋租赁证明。

方案还规定,对在重庆市中职就读的学生,报考对口高职本专科招生考试实行完全放开户籍限制,只要具备三年完整学籍,不论其父母是否来重庆,均可在重庆市报考。

在一些已经公布的外省市异地高考方案中,有的省市要求学生家长提供在当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记者注意到,重庆市的异地高考方案中,没有对此做出要求。“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情况,比如有些来打工的农民工可能还达不到纳税的条件,我们就没有设置这方面的门槛。”市教委主任周旭解释说。

河北

2012年12月21日,备受关注的河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出台。《方案》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河北省的高考报名条件作了详细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条件:学生有两年以上高中学籍,家长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居住证就可报名

根据《方案》规定,流入河北省的随迁子女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同时提供家长《就业失业登记证》、居住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即可在河北省参加高考。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流入河北省的随迁子女在河北省报名参加高考后,与河北省考生享受同等的招生录取待遇。

此外,对于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方案》规定,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

浙江

2012年12月28日社会广为关注的浙江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升学政策,正式公布,并确定于2013年开始实施。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浙江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对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江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条件予以了明确。

浙江异地高考考生需具备的条件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取得在浙江省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的其它条件,在2013年起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具体要求,从高一年级开学时就在浙江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在省电子学籍系统进行高中电子学籍注册且按规定完成高中学业,中间不中断(因故经批准同意休学的除外)。

随迁子女的高考报名时间和办法与本省籍考生相同。在网上报名后,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完整的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证明,到就学高中所在地进行高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其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与浙江省户籍学生享受同样政策待遇。

在公众的翘首期盼下,官方划定的异地高考方案公布期限进入“最后一天”。包括京沪粤在内的14省区市已先后划定各自的“门槛”。其它省份的相关政策仍在制定中。

与其它省份相比,京沪粤三地的异地高考“门槛”明显更高。其中,北京和广东的方案都强调过渡和渐进。而上海,则一如此前多方预料,将异地高考与居住证制度挂钩。

北京的“过渡方案”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学生开始可以参加中职考试录取,2014年开始可以参加高职考试录取。大学本科部分的录取则尚未公布放开的时间表。此外,符合条件的外地考生还可在京借考,回原籍录取。

在上海,根据该市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的《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持居住证A证的人员子女按照规定可在上海参加中高考。而外来人员如想办理A证,需要在上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参加上海市社会保险、且积分达到规定分值。

在京沪粤之外,同为人口流入大省,且教育资源丰富的浙江划定的异地高考“门槛”相对较低,仅要求考生拥有该省内高中三年连续学习经历和完整学籍,未对其父母的工作、住所及社保等条件做出任何限定。

人口输出大省“低门槛”特征明显[3]

与京沪粤三地相比,一些人口流出大省因政策推行压力较轻,推出的异地高考方案通常未对家长的住所、收入、社保提出要求,“低门槛”的特点显著。

譬如,劳动力流出大省的江西,仅要求随迁子女具有高中阶段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且未对家长工作、社保等提出任何要求,系已知条件门槛最低的方案。

河北省的异地高考方案“低门槛”特征亦十分明显,仅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两年高中学籍,家长也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此外,山东、福建、安徽三省的异地高考方案也仅要求考生拥有当地高中三年连续学习经历和完整学籍,未对父母的条件做出要求。

而黑龙江、辽宁、重庆三地除要求考生具有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外,还提出“父母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条件。吉林则在上述条件之外,还要求提供父母在当地三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湖南则要求考生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且需要提供父母在当地的居住证。

多省份方案仍在制定 如何落实受关注

官方要求的公布时限将至[2],但除上述省份外,多地异地高考方案仍在制定中。其中天津、内蒙古、江苏、云南、广西、海南等省区市此前均曾宣称会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而山西、陕西、河南、湖北、宁夏、青海、甘肃、西藏、贵州、四川等省份则尚未明确细则出台的时间。

新疆虽未公布实施细则,却也已明确了异地高考的“门槛”,规定随迁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条件准入,包括家长、学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条件。

即使是在已经出台异地高考方案的地区,如何实现政策的全面落实也颇受关注。据报道,在首个发布异地高考实施细则的省份黑龙江,一些中学仍执行原有学籍政策,致使外地户籍的高中生无法注册学籍,也就无法在该省参加高考。黑龙江的异地高考方案也因此被指“光有政策无落实”。

此外,不少省份在其异地高考方案中对考生父母的条件多有要求,“拼爹”意味明显。譬如,一些省份要求考生家长提供数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居住证,这显然与当前很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享有的工作待遇不符。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曾坦言,异地高考的难点就在“既有要解决的问题,又有不能碰的问题”,“既要解决随迁子女的考试问题,又不能影响北京、上海当地考生的权益”。

分析指出,在高教资源不均、户籍制度牵绊、生源利益难调的多重背景下,异地高考这项关乎数千万考生的政策,似乎注定难以一步到位。如何在限制高考移民和促进教育公平两者之间兼顾各方利益,需要政府强大的政治决心和高度的政治智慧。

四川

2012年12月31日晚,劳务输出大省四川在全国西部省份中率先公布了《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从2014年起,随迁子女可在四川省内就读地参加中、高考。

记者了解到,该《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

《方案》中明确规定了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四川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四川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

在备受关注的“异地高考”报考条件方面,方案中规定: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湖北

湖北省异地高考方案2012年最后一天正式公布,2013年起,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下称随迁子女),具有省内高中阶段教育学籍并在省内完成三年高中阶段教育学习,且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在湖北参加高考。

2012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湖北省参加升学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2013年起,湖北开始接收应届、往届随迁子女在湖北参加普通高考、高职统考和技能高考报名。考生除符合普通高考报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学籍、学习经历及其监护人的职业、居住地的要求。

2013年湖北省户籍考生高考报名已结束,符合条件的外省籍随迁子女,可在2013年2月26日至3月1日补报。2014年及以后外省籍随迁子女的报名,与湖北省户籍高考考生同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报名。

这样可以么?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异地高考的突出矛盾,集中在流入人口密集的大城市。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这就是异地高考政策。

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无法绕过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而这些大城市正是异地学生聚焦的场所,异地人口聚集的城市。2011年,在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时,针对流动人口子女“异地高考”,在所在地参加高考问题,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称,城市应当为稳定就业者子女就学负责。

扩展资料

从2008年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地高考问题,到《教育规划纲要学习辅导百问》,“异地高考”这个议论了两年多的问题,在2011年两会上颇有“拨云见日”的迹象。同时,这个极具统筹性质的改革之举也让教育改革有了新的契机。

试点中,解决异地高考列入了试点,进行试点的地区是山东、湖南、重庆三个地区。在上海,已有4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很快就面临中考问题,中高考问题不解决,这些孩子将有很大部分回原籍所在地求学,产生新的留守儿童问题。

百度百科——异地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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